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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用在旅行当中,很多人的理解是,旅行之前一定要先整理好装备。在各个旅游网站,对目的地的讨论中,“必备物品清单”似乎必不可少,而这些清单中至少一半以上是平时在家都用不到的东西。清单开列者也是好意,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总是存了个有备无患的心。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大多数人不是去无人区,普通的旅行在户外停留的时间也十分有限,没有必要照着极限运动的条件去准备。笔者也曾经走过这个弯路,买过一件能抗暴雨级别的冲锋衣,有了防水的衣服就要有防水的裤子、鞋子,进而背包也要防水处理一下。
可是,还真是没有用处。唯一一次用到的是很多年前在舟山群岛,台风登陆前下瓢泼大雨,穿着它在海滩上转了转,目的也纯粹是试试这套衣服到底防不防水。测试的结果是,衣服防雨没问题,但没有头盔在暴雨里行走基本是自虐,雨打在眼睛和鼻子上很难受。而且不管广告做得有多好,但凡是防水的衣服,肯定不如平时穿的衣服透气,不下雨的时候穿它,肯定捂得慌。
所以,在那次台风以后,这套衣服再也没穿过。以前每次出远门还搁在箱子里带着,现在干脆就不带了。不是说出门就再没遇到下雨的天气,而是在这样的天气里实在想不出要在户外活动的必要,出去玩时间和行程安排完全可以自己定。在坏天气里找个地方喝杯热茶看看风景,不是件很惬意的事吗?没有风景看,可以找人聊聊天。没有人可以聊天,就打电话给父母报个平安,出门在外父母嘴上不说,心里总是在担心的。总之无论做什么,都比在外面淋雨强。
有段时间也爱好强光手电,各种各样的手电买回家之后发现,唯一的用途是晚上在犄角旮旯里找个东西。出门在外是一点用不上,城市里都有路灯,不需要;没有路灯的地方,人生地不熟,实在没勇气出去瞎转悠。偶尔遇到黑暗的地方,需要照明的,手机后面闪光灯点亮了,足够。
笔者认识的一个“前辈高人”买过一双非常专业的登山鞋,这个鞋现在就是鸡肋。平时穿,非常不舒适,这种功能性很强的鞋子不是为舒适设计的。登山穿吧,爬个小山包没有穿这个鞋的必要;难度系数高的山,也不是穿了这双鞋就敢往上爬的,那是玩命的事。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旅行者,这些户外装备就像《庄子·列御寇》里讲的屠龙术故事一样:“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学“屠龙”之技耗资巨大,3年才学成,学成之后到哪里去找龙来杀呢?
准备很多根本用不上的东西,既多花了钱也增加背包重量耗费体力,背包一大走到什么地方都麻烦。而且,走到什么地方都是这类似打扮的旅行者,一点也不酷。如果要扮酷,陆川给西藏旅游局拍的宣传片《大美西藏》中男主角出场那一身——牛仔帽加墨西哥披风,才真正叫酷。牛仔帽几乎是藏区的标配,到什么地方都能看到当地人戴,在任何一个市场上也都能买到。墨西哥披风则不然,在万能的淘宝网上都买不到,弄不好只能去墨西哥买。上述那个装扮,如果觉得似曾相识,可以想象一下嘴里再叼一根小雪茄烟。那就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荒野大镖客》中的经典扮相,这个标准的硬汉形象已经在荧幕上成功树立了半个世纪。
宣传片中的男主角在城里都穿正常风衣,只是在郊外才换这个打扮。与我想象的旅行理想状态的差别是,片中男主角都是在徒步和搭车。“荒野大镖客”是骑马,所以这身装束只是应该骑个摩托车才够拉风。在西藏摩托车才是基础交通工具,牧民现在几乎都是骑摩托车放牧,大部分旅游地区都不存在通行问题。
应该是把墨西哥披风塞到小背包里,直接到西藏,在当地买个牛仔帽和摩托车,然后装扮上开始在城市和乡间转悠。从西藏回家的时候可以在当地把摩托车作为二手车卖掉,这样比包车便宜,比搭车或坐公共交通工具自由,最主要的是非常酷。这个造型不仅适合西藏的宣传片,放在任何一个需要表现野性的画面里都非常抢眼。
但是,要穿一身冲锋衣、冲锋裤,脚踩登山鞋,背着蜗牛壳一样鼓鼓囊囊的大包的旅行者,出现在这样的画面里,就会是截然相反的效果,一看就觉得是城市里弱不禁风的公子哥出来旅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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