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2015-3-3 19:41|查看:2223|评论:0|字体:小 中 大 繁体
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
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律师,也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
生平
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的贵族家庭。1716年袭男爵封号,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波尔多法院院长。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乱的衰败现象,路易十五即位,由母后摄政,法国社会动荡依旧,孟德斯鸠记录其见闻,积稿十年,于1721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1728年旅访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返国后专门从事著述,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院士、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1748年以27年的光阴出版《论法的精神》,全面分析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伏尔泰夸赞这本篇幅巨大包罗万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1755年2月10日病逝于巴黎。
观点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他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赞助我们 您知道行者物语这些年来一直都是非营利网站吗?我们秉持“思想自由”与“价值共享”的信念,致力于打造一个不受商业操控、专注在读者身上的平台。如果您也认同我们正在努力呈现的观点,请通过左侧二维码赞助我们~
本词条来源于互联网 敏感内容反馈:317379335@qq.com |
分享到: |
专注藏地旅游;江河为墨,大地为纸,跟随千途行远方,见世界!
『圆梦西藏』拉萨+林芝+大峡谷+日喀则+纳木措+羊卓雍措_9日8晚跟团游
¥5100/人起
『深入藏地』西藏阿里南线+珠峰大本营+冈仁波齐转山+古格王朝10日深度游
¥2800/人起
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