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牛
麝牛,学名:Ovibos moschatus,因为雄性麝牛在交配季节时会散发强烈的气味而得名。雌雄都有宽大的角,向下斜长的毛皮,可以让雪顺利滑落,是羚牛的近亲,尽管像牛,但是许多方面都更像羊,可以说是一种超大型的野羊。主要生活在加拿大和格陵兰岛北部北极地区。阿拉斯加的原生种麝牛已于十九世纪灭绝,目前见到的麝牛为后来引进的结果。
据说约公元前132年,汉朝方士东方朔约在22岁时,曾随汉武帝派遣的海上方士集团,到海外各地进行过海外探险旅行,有观点认为其曾到过北极。
汉代地理书《神异经》北荒经中记载:“北方层冰万里,厚百丈,有溪鼠在冰下土中焉。行若鼠……”中所描述的“鼠”与现在惟一生活在北极地区的麝牛非常相像。
体型
体长1.9至2.3米,体重200至410公斤。
原生种 引入种
种群现状
麝牛是一种很有组织的群居性动物,在遇到天敌时,不像野牛那样惊惶地乱跑,而是形成一种特殊的防御圈,十几头公牛、母牛冲上高地,肩并肩把牛犊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脸朝外,低下头,虎视眈眈地面对着敌人。它们的主要天敌是北极狼和北极熊。面对一具具三四百公斤的庞大身躯和坚硬的牛角(麝牛不论雌雄都长角),北极狼和北极熊往往无计可施,有时愤怒的麝牛会冲出防御圈主动发起进攻。
但是,当挥舞着枪支的欧洲人进入极地,为了获取皮毛、牛肉和牛角而向麝牛宣战时,麝牛的防御体系不仅成了废物,而且比四散溃逃还要糟糕。捕杀者先是派出猎狗追赶麝牛,等麝牛愤怒地形成防御圈准备决一死战时,便一个挨一个地将其射杀。
这种杀戮极为高效。1865年左右,阿拉斯加最后一头麝牛被射杀。到20世纪初,加拿大和格陵兰的麝牛也濒临灭绝。1902~1909年间,美国探险家、海军少将彼利几次率领探险队向北极进军,共射杀了约600头麝牛做为食物,并通过出售麝牛毛皮获得活动经费。
如果不是加拿大政府在1917年通过法律禁止捕杀麝牛的话,麝牛可能早已灭绝。1930年,美国国会提供资金,从格陵兰运了34头麝牛重新引进到阿拉斯加。在保护下,麝牛繁衍得非常快。在阿拉斯加大约已有3000头麝牛,在全世界大约有8万头,已不再被认为是濒危动物,某些地区甚至允许对其做限量的捕杀。
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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