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文明发展进步,仅仅保护野生动物已经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公众道德情感需求。罗胜联认为,应将动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议制定防止虐待动物法,并在未立法前尽快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检察日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张伯晋)“2013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我提出进一步的修订补充意见。”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罗胜联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当前,野生动物物种面临的最主要威胁是非法捕猎(贸易)和栖息地丧失。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鼓动了消费野生动物的巨大市场,因而野外野生动物受到的威胁极为严重。”针对上述问题,罗胜联建议,加大对非法狩猎(捕捞)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禁止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和受保护的其他野生动物商业性驯养繁殖等。
随着我国社会文明发展进步,仅仅保护野生动物已经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公众道德情感需求。罗胜联认为,应将动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议制定防止虐待动物法,并在未立法前尽快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残酷对待动物,是文明社会不应容忍的行为,会阻止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进程。”与罗胜联的主张不谋而合,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台县政协副主席郑孝和也提出“关于建议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他认为,禁止虐待动物,已经成为社会认可的公序良俗,亟待从法律层面予以确认和保障。
郑孝和说:“专项研究表明,虐待动物的人对人类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高于常人数倍。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此外,郑孝和建议修改食品安全法,“明确把不属于农产品动物种类、无农产品养殖档案、无屠宰规程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肉制品)检疫标准的动物肉类或产品纳入禁止加工制售及流通。”对违法者依法惩处,从下游严把食品安全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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