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力量很强大,但是当面对过于丑恶残暴的事情时,道德又常常显得很无力。依此来看,反动物虐待的相关立法真的很重要,立法不是要强迫每个人都把小猫小狗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只是想要表明在大自然环境里,动物不应该遭受某些人类刻意的折磨虐待,这也应当成为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
德牧多处受伤,耳朵里都是脓血,目前正在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王某平将虐狗血腥视频发到网络上炫耀,图为聊天截屏。
获救德牧正在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深圳晚报讯(记者 崔晓丹)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近日,“男子虐狗”的视频图片在网络传开,该男子自称为了好玩已虐杀50余只狗,并将虐杀的血腥小视频发至网上炫耀,令人发指。据深晚记者了解,该男子叫王某平,加入了深圳多个领养犬只微信群,称要认养犬只。7月31日爱狗志愿者赶到王某平在东莞的一处住址,解救出一只奄奄一息的德牧,德牧头部、脚部受伤,耳朵里全是脓血,现在正在宠物医院治疗。
虐犬男子称要领养大型犬
听到要签协议就避开
李女士和王小姐是深圳的爱狗志愿者,去年11月起王某平开始接触她们,称要领养犬只,并且对大型犬格外感兴趣。“他说喜欢德牧、拉布拉多、阿拉斯加等大型犬。”据李女士介绍,当时志愿者恰好有一只得了犬瘟已治愈的德牧等待领养,王某平专门赶到了龙岗一家宠物医院去看望这只德牧。“我们的领养程序非常严格,领养人需要签一份协议,交押金,同时接受志愿者的定期回访。”听说有这些程序,王某平现场表示可以接受,但是之后并没有签协议就离开了。
现场未签协议,随后王某平却开始私下联系一些志愿者,“他说这些程序有些麻烦,能不能直接把狗狗给他。”负责领养的志愿者拒绝了他这个请求,要求凡是领养者都必须遵守这些程序,保证犬只安全。“我们的群里有几百人,王某平有一天在群里说有需要领养的大型犬可以直接联系他,我看到后觉得有点奇怪,正规手续不走,一定要私下领养,便将他从群里踢了出去。”李女士告诉深晚记者,去年11月没有领养到那只德牧,王某平说自己花了1700元从网上买了一只德牧,“这只德牧应该已经被他虐杀了。”李女士退休后一直在做爱狗志愿者工作,对这些“毛孩”十分喜爱,提及此事她抑制不住哽咽。
网上分享虐狗血腥视频称“好玩”
王某平戴着眼镜,长相斯文,平时微信聊天语气谦逊,志愿者完全没有想到他竟会是个以虐杀狗取乐的人。前几天王某平的一组聊天截屏刷爆了网络,图片显示王某平向网友发了多则小视频,其中一则视频里的阿拉斯加犬蜷缩在房间角落,墙壁上全是血,王某平以电击、铁棍殴打等残忍的手段对其进行虐待,场面血腥。网友问其为何要这样做,王某平回答了三个字“好玩嘛”,并称自己小时候就开始打狗,已经虐杀了50多只狗狗。
7月31日,王某平的虐狗行为引发网友愤怒声讨,他的个人信息等也被人肉出来。李女士和王小姐担心有其他狗正在受害,立马联系志愿者赶去王某平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一处住处。“我们下午报了警,东莞警方出警。”李女士说,有志愿者之前联系到了王某平,但王某平不肯现身。志愿者在门外听到屋内有微弱的狗叫声,进门后看到的场景令他们揪心不已:一只德国牧羊犬被锁在阳台,地面上到处是粪便污物,德牧的腿部在流血,头部有巨大的包,牙齿断裂多颗,已经奄奄一息,简单的站立都十分艰难。
李女士将受伤的德牧紧急送到深圳一家宠物医院,经过兽医检查,德牧的耳朵里全是脓血,尿液颜色也不正常。“医生说这些伤全部是人为用铁棍等击打造成的。之前王某平还向别人发了视频,视频里面他在用脚狂踢德牧的生殖器,应该就是这一只。”李女士心疼地说。目前德牧正在接受救治,情况不甚乐观。
王某平自称虐杀50多只狗,这些狗来源于哪?李女士等志愿者正在询问有谁私底下把狗送给他领养,要将这些信息收集起来。“我们在各个领养圈里已经发布了这个人的情况,拉入黑名单,但是担心他还有同伙,继续用小号去领养狗加以虐待。”
国内对虐待动物的法规缺失
残忍虐杀犬只,并将血腥视频发到网络上取乐,这种行为令网友十分愤怒,不少人发帖称一定要对其进行严惩。然而,国内目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并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陈伟律师表示,国内对于动物保护方面做得很不足,社会上普遍缺乏动物保护的意识,法律法规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美国日本等国家规定虐待动物属于犯罪,会剥夺当事人相关权利,但是国内这方面比较模糊,出了事大家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没有对应的处罚机制。”陈伟律师建议对待领养一定要遵守领养程序,“目前普遍实行的签协议、交押金、定期回访的模式十分完善,应该要求每个志愿者和领养人严格执行,杜绝私下交易、私下送养等行为。”
王某平残忍虐狗的行为在网络上被疯传,截至目前他的个人信息已被全部“人肉”出来,包括他的两个手机号码、微信名称、身份证号以及深圳详细住址。深晚记者试图拨打王某平的电话,均显示已关机。
惩治虐待动物行为法律不应缺位
深圳晚报评论员 温琼
电击、铁棍殴打,面对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单单读着文字都让人不寒而栗;更令人虐心的是,面对如此惨绝人寰的行为,我们却无法用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给予虐待者惩罚,这也反映了我国对伤害、虐待动物行为规范的欠缺。
现在,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动物的生命价值已逐渐被法律所承认。但是国内这方面比较模糊,出了事大家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没有对应的处罚机制。
在我国法学界,一直对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有所争议,因为如果设立专门的禁止虐待动物法律,必须首要确立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把野生动物和人关系放在一种从属关系上,而不是平等的法律地位,仅仅把动物视为人类资源的一种,这样一旦出现虐待现象虽然让人愤怒,却只能以损坏财产的“罪名”惩罚。
不过,当下社会主流观点仍然认为,人与动物在法律地位上不能平等,不能做法律主体。因为任何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而动物没有行为能力,不可能承担相应的义务。此外,一旦立法,也缺乏相应虐待的量化标准,相关司法鉴定也不成熟。
道德的力量很强大,但是当面对过于丑恶残暴的事情时,道德又常常显得很无力。依此来看,反动物虐待的相关立法真的很重要,立法不是要强迫每个人都把小猫小狗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只是想要表明在大自然环境里,动物不应该遭受某些人类刻意的折磨虐待,这也应当成为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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