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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种价值的信仰

文 / 北风2014-10-20 18:24 参与:2205 评论:0 繁体

爱,一种价值的信仰

 

  几年前看《机器人总动员》的时候认为,瓦力是自私的,因为这个垃圾清扫员是个丑陋且低能的家伙,而他中意的对象是含高科技和美貌一体的Eva。瓦力凭什么喜欢如此优越于自己的东西呢?他的感情仅仅是低级对高等的向往,或者根本就是一种本能的兴趣?该如何定义他们之间的感情呢?后来想,大概爱就是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吧。

 

  爱总得经过某种考量,付出生命,或许能说明这不是儿戏一场。“爱”是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看起来好像有理。可是,满大街的殉情者,轻浮的感情主义者的言行作为,又让人怀疑这个定义。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的人比比皆是,一抓一大把,甚至还有为自己的爱加害别人、连累第三者的现象。那么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该如何捕捉她呢?

 

  爱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爱的起源在于人对美的期待和向往。期待着美与圆满,生命本能驱使我们以优越于其它生命的方式对待某个个体,倾注自己的力量为心意的一方带来关怀、鼓舞和慰藉。一段感情(如果爱可以用感情一词形容的话)历时久矣,兴趣变淡,开始“移情别恋”。人们怀疑爱,排斥爱,认为这是个不靠谱的东西。

 

  怀疑和伪装借着爱的“善变”和“流变”横行人间。爱真的不可捉摸吗?

 

  不可捉摸的只是人心,和经不起考验的信念。在谈到爱的时候,我们往往都过于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爱就是理所当然的爱,认为一种感情现象就可以代表着爱,从开始就发生的错误。荷尔蒙促使人对另一方产生欣赏,付出,两者欢喜、幸福,或者一生。不过这不一定就代表着爱,哪怕是那些顺利走完一生的人。爱虽是一种生理现象(以生理而存的现象),但爱的行为和价值,却是有着更广泛的意义的。

 

  脱离个体行为,宏观地看爱的形成和价值。毋庸置疑,当我们喜欢着某一个人、某一件事的时候,心中总是充满美好的,哪怕这个感情起点是一个顽恶的混蛋,是一个丑陋的怪胎,一旦走入爱的程序,我们无法否认,他们的期待都是美好的。由此可见,“爱”某种意义上代表着“美”。无法脱离生理本能的爱是一种充斥感性极端的爱,这种含有爱的因素的行为具有着强烈的原始性,它本能、不可控,它的实施过程中容易造成擦枪走火危害他人的现象,因为这种“爱”的持有者的目的是完全的利己主义,也就是说,他实施的爱,其目的是为了取悦他人,犒劳自己。

 

  自私的爱让人害怕,但世界上大多数都是这种爱,为满足自己的需求去爱,然后把目的“占为己有”。除此之外,爱还有一种现象,这种人类感情因素不在某个人身上,也不是存在于某些人之间,这种爱的形式是无孔不入的,流动在人类群体和社会现象之间。借佛家言,她就在众生。

 

  从感情走到理性,以事实和经验构建爱的行为。从具象到理想,需要确定爱的去向——爱的道路——爱的价值信仰。

 

  如果爱是人类基因中残存的本能,那么寻找世间爱的艰难就远胜于家庭之爱。大海捞针,制定方向的罗盘,建设险恶暗礁处的灯塔,点亮希望——我们需要确立一种价值。她向往光明和仁慈,哪怕她的行为不够伟大,但她的血脉总是和人类最美好的感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可以独自存在,但她却已经人类历史和哲学的反复印证——爱的独立持有者。

 

  一个人确定自己的思想价值,从个体的爱变化为一个集体的爱,把属于家庭之间的爱的因素转化到更广泛的人类群体间,这大概就是爱的本意。试想,一个人的“爱”是善变的,但人间的自由和公正会为此消逝吗?

 

  爱是恒久的,从来未变,也不会变,变化的是人心。那么,“家庭之爱”会因“世界之爱”的出现而消弱吗?

 

  如果我们承认“爱”是“美”的延伸,那么一个人对待另一个体的感情是不怀好意的,甚至危害到他人,那么这种感情就会导致罪恶的产生,是“美”的对立体,自然构不成爱。相反,个体间还存在一种感情行为,她和社会、世界完全没有关系,也不强求于此,她仅仅在自己的伊甸园里成长、生存,但她的确是“爱”,任何人没有剥夺和扼杀的权利——她就是善良和智慧。

 

  “爱”于个人或于世界,她的本质都是美好的,恒久不变的。认清了这点,就不会在魑魅魍魉、形形色色的人间欲望里迷途了。

 

  2014-10-20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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