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动物权益组织“非人类权利工程”的努力下,美国纽约地方法院20日授予两只黑猩猩人身保护权,这意味着它们可以像人类一样,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有限度的自由。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在美国动物权益组织“非人类权利工程”的努力下,美国纽约地方法院20日授予两只黑猩猩人身保护权,这意味着它们可以像人类一样,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有限度的自由。
被圈养
如同被非法拘留?
动物享有人权,这并不是无稽之谈。“非人类权利工程”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黑猩猩争取“人格”自由权。
2013年年底,“非人类权利工程”代表两只被圈养的黑猩猩向纽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予黑猩猩法人地位,将它们释放转移到庇护地。
这两只黑猩猩来自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实验室。“非人类权利工程”认为黑猩猩性格特质与人类相近,应享有人类的基本权利。而这些动物被圈养如同人类被非法拘留。
20日,纽约的这家法院宣布这两只猩猩有出庭“辩论”争取自由的权利,但尚未做出实验室立即释放黑猩猩的裁决。事实上,法院很可能在听取各方观点后,判决该校研究人员继续用黑猩猩做实验。
为今后类似
诉讼案件铺路
去年12月,根据阿根廷法院裁决,当地一只红毛猩猩获准离开居住20年的动物园,被送往庇护所居住,享受更多自由。美国的这起案件尚未取得同样判决,不过“非人类权利工程”代表仍非常激动。
该组织执行董事娜塔莉·普罗辛说:“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为黑猩猩及其他动物争取身体自由。法院的这个决定意味着我们向前迈了一大步。”
“非人类权利工程”还计划将来为包括海豚、鲸鱼、大象和类人猿等高智商动物争取一些基本人权。尽管法院不大可能赋予两只黑猩猩人类的全部权利,但该案仍能为今后类似诉讼案件铺路。
专题文字 欧叶 王裳
争议
反对者
猩猩无法承担法律责任
去年12月,美国纽约州一家上诉法院驳回“非人类权利工程”要求赋予一只名叫“汤米”的黑猩猩人权并放生的请求。
法院的理由是黑猩猩无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应享有相应法律权益。首席法官彼得斯称:“依据现有法律理论,具有履行权利和义务能力的物种才被法律认定为人类……黑猩猩不像人类,无法履行任何法律义务,无法承担社会责任,无法对他们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全球首宗要求上诉庭把人权涵盖动物的个案。“汤米”当时26岁,被主人莱弗里单独关在一个笼子内。莱弗里拥有“汤米”大约10年,严格按照州和联邦规章对待“汤米”。
莱弗里称自己给汤米建造的住所是“完美的家”,小屋中有电视和多个房间,室外还有护栏,并没有对其非法监禁。经过法院证实,莱弗里确实没有虐待“汤米”。
支持者
猩猩是“非人类的人”
同样在去年12月,阿根廷法院却认定一家动物园里的红毛猩猩“桑德拉”是遭到非法剥夺自由的“非人类的人”。
动物权益人士代表29岁的苏门答腊红毛猩猩“桑德拉”,提出人身保护请愿,而这种文件通常用于挑战个人遭拘留或监禁的合法性。
律师协会主张,猩猩有充足的认知功能,不应该当作物体来对待。法院先前数次驳回申请,但在这次裁决中认定“桑德拉”是“非人类个体”,享有人的部分基本权利。这意味着这只猩猩应该享有更舒适的生活条件和更大的自由。
背景
判断动物权利关键:是否有自主认知力
动物权益组织所说的动物的“人权”,被称为动物权利,或动物解放。它是人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这是一种非人类本位出发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权,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
换句话说,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一些动物权利主义者认为拥有感知力(能够自知)的动物与其他更原始的动物应该被区别对待。另一些动物权利主义者将这种权利推广到所有动物身上。
多数人认可大型猿类拥有高度智慧,能够判断自身处境以及行为动机,当自由受到限制时,它们会感到沮丧。
在上述黑猩猩“汤米”的案件中,有一份由9名顶尖灵长类动物学家出具的宣誓书,用详细的科学证据显示,猩猩有强烈的自主认知和主观能动性,不仅能够感知快乐和痛苦,而且能够预想未来、回忆过去,为生活有意识地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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