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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尊严

文 / 林少华2015-10-14 14:41 参与:2345 评论:0 繁体

物的尊严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散文,作者说他看见一棵被拔掉的枯树靠墙倒置,赶紧走过去矫正,使之树根朝下、树梢朝上,理由是为了树的尊严,即为了使树保持生前的正确存在状态。不知是不是受此暗示的关系——或者莫如说加重了我原本就有的某种心理倾向更为合适——即使花钱住宾馆,我也很注意“矫正”。例如墙上的画如果挂歪了,床头灯和台灯如果脖子歪了——偏巧,我住过的宾馆,包括五星级宾馆,画大多挂歪,灯脖子也大多不正——我就非想方设法把它们矫正过来不可,否则心里就不安宁,不是灯下看稿走神,就是躺下久久合不上眼。盖因物的不正确的存在状态使我觉得自己存在于状态不正确的环境中。进一步说,在物有失尊严的环境中,人也似乎很难保持应有的尊严。换个说法,在某种情况下,人的尊严有赖于物的尊严。因此,当我偶尔听到宾馆服务员抱怨说一位客人居然用毛巾擦皮鞋的时候,我不禁愕然: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物呢?毛巾的正确存在状态是擦手擦脸而绝非擦鞋。这位损害物的尊严的客人,哪怕皮鞋擦得再亮,尊严感怕也无从谈起。同样,一个以正确状态把旅行箱轻轻放在传送带上的装卸工,和一个气急败坏的野蛮操作的装卸工,你说哪一个更能从中体味工作的尊严感、人的尊严感?

  不由地想起祖父。已经去世22年的祖父是念过私塾的农民。每天清晨起来扫完院子,他都要把扫帚尖朝上靠墙角立定,或让它安然躺在柴草垛上歇息。每次干完农活回来,他都要把手中的锄头、镐头或铁锹用木片或石块揩去泥土,然后整齐地立在仓房的固定位置,从不往哪里随手一扔。他只是打心眼里爱惜他的东西。记得上世纪80年代,我某年回乡探亲时给他买了一个广州产的“三角牌”电饭煲,一天傍晚我去他那里闲聊,他笑眯眯地看着炕桌上的翠绿色电饭煲说:“啧啧,这东西也长脑袋了?比人脑袋都好使。人都不知道饭什么时候熟,可它知道,熟了就咔一声自个儿弹起!”

  祖父穷了一辈子,真正拥有的东西不多,无非两三间草房、前后园子和半山坡上的二三十棵果树,外加一间小仓房和仓房里的农具,总共也不值几个钱,但谁都不能把他和它们分开。祖父晚年被在城里工作的叔父好说歹说接进城里住,但不到一年就独自回来,再不进城。他告诉我:城里有什么好?在城里就像断了魂似的。回来侍弄侍弄园子,早上起来看看树又冒出几片叶子,这多好!要多好有多好!

  如今想来,祖父同物之间应该是有了精神联系的,所以他才有那么淳朴的惜物之情,知道物也有尊严,进而从中觉出人的尊严。事实上,祖父不仅使物的摆放和整个居住环境变得整整齐齐,而且他本人的穿戴也在贫穷中保持了起码的整洁。尤其出门上街之前,总要刻意打理一番,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始终注意体现一份做人的体面和尊严。

  可以说,对待物的态度,实质上也是对待人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态度。换言之,物的状态是人的心态的物化。由物构成的环境若没有尊严感,人的尊严也很难实现和保全。

[责任编辑:语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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