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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仍是“中心”

2016-4-6 10:08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王乾荣|1075人参与|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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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了自己活得更好,必须正确对待动物,不管是打杀之,是食其肉寝其皮,还是保护之,豢养之,或引以为“友”,都要做到符合自然规律,合情合理合法,尤其是不能虐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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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仍是“中心”

  傅达林教授《从《疯狂动物城》反思人类的动物权利观》一文说:“许多人仍将动物置于人类中心主义下的次级支配物,或是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作为彰显怜悯之心的口号,不能从生命体意义上认识立法平等保护动物的深意。”

  这里谈到的“人类中心主义”,是说“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中,应贯彻‘人是目的’的思想;最早提出‘人是目的’这一命题的是康德,它是‘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完成的标志”。人是目的,实际上乃是“以人为本”。我赞成这个观点。

  至于“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口号,我认为不仅是人聊发怜悯之心,更是极其伪善的。

  而“从生命体意义上认识立法平等保护动物的深意”这句话所说的“平等”,我认为也不会有。

  正如傅文说:“从法律上保护动物不仅仅是显示爱心和体现文明的‘装饰’,更是关怀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这里“更是”一词,恰恰说明了人所做的一切,转了一圈,最终还是为着自身。为自身,即是人类中心主义,亦即以人为本。

  人和动物究竟是什么关系?我想蛮荒时期,很多动物如猛兽之类,肯定是人之仇敌;后来,人将部分动物如牛马驯养为己服务;再后,部分动物如猫狗和小白鼠,成了人豢养的玩物或医学上的实验品。而不管早先还是后来,人都可以将一些动物的皮毛加工用以遮体、肉身烹调以为果腹。动物是人的你死我活的仇雠,是人的工具、玩物、实验品、衣物和食品……这二者之间,何谈温情脉脉的“朋友”,以及堂而皇之的“平等”呢?

  真是的,那八哥鹦鹉,令人开心解颐,但这是朋友关系吗?花猫黄狗,或媚或忠,其情何深,就是朋友了?把人家关在笼中,束缚以绳索铁链,美其名曰“宠物”,为的是自己取乐,从人这方面说,首先就不够朋友。在把“朋友”口号喊得山响的当今,人还要堂而皇之地宰杀如猪牛羊等动物,大嚼其肉,巧用其皮。有吃朋友之肉、披朋友之皮的朋友吗?从事实看,动物就是人的“次级支配物”。

  人们在看到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而危及人类自身生存之时,提出要保护动物这“人类的朋友”,说到底,还不是为了保护人类自身?“不能消灭动物呀,动物没有了,生态失衡了,人也就完蛋了。”这就是人的嘴脸。我认为,人与动物从来就没有平等过,将来也不会平等。说什么“动物也有生存权利”,不过是人生存的权利罢了。

  我始终认为,人为了自己活得更好,必须正确对待动物,不管是打杀之,是食其肉寝其皮,还是保护之,豢养之,或引以为“友”,都要做到符合自然规律,合情合理合法,尤其是不能虐杀动物;片面强调某一点,都是不科学、不理智、不实际的。人系在生物链上,人离不开同样活在生物链上的动物——不管是作为仇敌、牺牲品,还是作为帮手、朋友、宠物,都“离不开”罢了。

  可以立法保护动物,但这样的法也不能使动物和人“平等”。说动物是“生命体”,人应与之平等,植物也是生命体,人是否也与之平等呢?人是目的;动物、植物,其他万物,都不是目的。人如果与动植物平等了,就得喝西北风去;人喝西北风完蛋了,地球将复归蛮荒。

  在生态危机形势下,有人提出“非人类中心主义”——其实这主义看重的,仍是地球的危机和人的危机,说到底与“人类中心主义”殊途同归。

  (作者系杂文名家、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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