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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我不要伯乐

2012-12-6 10:19 参与:900 评论:0 繁体

我是马,我不要伯乐


       人生在世,谁不希望能一展所长,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但它显然需要很多条件的配合。有人觉得自己虽然拥有很好的资质,却怀才不遇,无法像千里马遇到能赏识他、栽培他、将他推上亮丽舞台的伯乐。如果你认为自己就是如此,并为此抱怨,那庄子很可能会说:“我是马,我不要伯乐。”

       伯乐是春秋时代著名的相马师,每一匹马都以能遇到伯乐为幸,庄子为什么会那样说?因为他对千里马和伯乐有不同于流俗的看法:

       马,蹄可以践踏霜雪,毛可以抵御风寒,吃草饮水,翘足跳跃,这是马的天性。……等到伯乐出现,说:“我善于管理马。”于是用铁烧它,剪它的毛,削它的蹄,烙上印记,……然后驱驰它们让它们奔跑、步伐整齐、行动划一,前有口衔缨络的限制,后有皮鞭竹条的威逼,这样马就死过半数了。①[1]

       伯乐在找出资质好的马后,并非什么都不做,它就自然变成千里马的,中间显然要经过管理与调教的过程,但这种管理与调教经常是为了符合某些准则所做的削足适履,也就是对天性的摧残与扭曲。庄子反对任何伤害天性的人为造作,所以当世人把伯乐视为马的“贵人”时,他反而认为伯乐是马的“刽子手”。

       庄子的观点看似偏激,其实不无道理。譬如歌手王菲,在刚出道时,被她的伯乐(唱片公司)精美包装,穿上丽衣,浓妆艳抹,以王靖雯的艺名唱为她准备的流行歌曲,开始的几张唱片虽然都上了排行榜,但她却觉得“被别人摆布,变得像个机器,像个衣架子,没有个性,没有方向感”,于是毅然恢复她的本名王菲,自己写歌,并以越来越强烈的个性化风格演唱,抛弃传统的表演服装,不再手舞足蹈,不多说话、甚至不太理睬观众,不少圈内人将此视为大忌,但她却反而一新世人耳目,让人觉得她不是在表演,而是在流露真我与真性情;她的歌唱不是娱乐,而是一种艺术;她也因此而奠定了在歌坛的独特地位。

       如果王菲一路走来都遵照伯乐们对她的包装、雕琢、安排,那显然就不会有今天的王菲了。其实,要出人头地,更非一定要遇到伯乐不可,赢得一九九七年国际羽球大赛冠军的大陆国手熊国宝,到台湾访问时,有记者问他:“你能赢得世界冠军,最感谢哪个教练的栽培?”他坦诚说:“如果真要感谢的话,我最该感谢的是自己的栽培。就是因为没有人看好我,我才有今天。”当初教练选上他,并不是要栽培他,而是要他陪明星选手练球,但他却凭着自己的苦练,自行摸索出独特的反手球,而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异军突起,夺得世界冠军。

       也许我们不必刻意拒伯乐于千里之外。但如果能先有上面几点认识,那么遇不遇到伯乐,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一心想栽培、雕琢、包装人的“伯乐”显然多于“千里马”,遇到这样的“伯乐”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其实很难讲,重要的是不要为了想出人头地或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伤害到本性,迷失了自我。与其扭曲、摧残本性,被包装、打造成公认的成功模样,那不如拒绝这样的栽培,走自己的路。即使不成功,也还保有自己的本色。

       [1]①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马蹄》

       责任编辑:语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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