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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三个男人,我走路上班

2013-10-2 16:55 参与:1358 评论:0 繁体

为了三个男人,我走路上班

 

  弯下腰,系好洁白的新胶鞋鞋带。我开始了从出租房Footscray(富士贵)到City(l墨尔本城中心)走路上班。Footscray至City地图上的直径距离约7公里。实际步行约10公里,中间有弯曲的路段,有小道,也有大道,还要经过两座大的立交桥,两条小河,30多个红绿灯交叉路口。从Footscray到City乘火车不过10分钟。等火车有时花3-5分钟,有时花10多分钟。月票一月约100澳元,日票一天约6澳币。

 

  不是因为节俭钱,不是因为怕等车花时间。只因心中有这三个男人,所以要走路上班。

 

  刚到澳洲的新移民,如我们一族的打工仔,最想要的就是钱,而时间就是金钱。为生存打工的哥们、姐妹们,浮躁地静不下心来学习英语,也静不下心来每天作一次身体锻炼。一门心思就是打工挣钱,尽快买上属于自己的房子、车子,存上自己的票子。与我一同来打工的黄姐,来澳洲20年了。她说:不要说英语没学好,打工累得下班回家就想休息,那儿还有力气锻炼身体。她从刚来澳洲1尺8寸的腰,现在2尺8寸的腰,也没打理一下自己的身材,更不要说进健身房。我与黄姐一样地要忙于打工。不过心中有三个男人,我决定每天早晨花1小时走路上班。

 

  那天送我新出版的书《在海一方》给编辑阿标。阿标见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问我为什么这样累啊?我说:我是相当于从墨尔本的外环走到内环线走来的哟。阿标说为什么走路啊?我说因为有三个男人。

 

  走过意大利的家具城,走过越南人民的米粉馆,走过南非妇女的服装店,走过中国人的杂货铺,走过富人区,走过贫民屋,走过一片绿草地,走过清澈小河,走过大桥,走过树林……走成魔鬼身材,走成侠女,走成飞燕,走在晨光,走在蓝天,走在白云,走在清风……

 

  每天走路上班,是打工生活中最愉快的时光。迎着墨尔本早晨的太阳,走一路背一句英语,走一段路,或走累了,偶尔会想一想三个男人中的其中一个。或什么都想不起,只埋头走路,太阳的光晒得皮肤灼痛,只想快走,怕上班迟到。每天坚持走路上班是要毅力的。碰上墨尔本喜 怒无常的天气,一会热,一会冷,一会高温,一会暴雨,有时真不想走了,但想到这三个男人,我又继续走下去。

 

  穿越西部的荒原,是一次精神的启动,使我的心灵与大地,从此不分离。“白天气温37度,晚21度”。翻读2007年1月3日“睡在两个男人中间走很多路”从墨尔本到佩斯的日记:早晨起床,吃面包,喝水。7:50分(维省时间,当地时间有1小时时差)。车开到SA与WA交界处。买冰,过检察站。车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在西澳无人区的道路上飞驰。车在离我们预计到达下一个休息地点约30公里时候,车上电瓶仪上的红灯亮了。本来不准备停车,继续开到加油站才检查车况。突然发现手刹的地方冒烟(我坐中间),我说赶快停车,有情况。车停在路边,两个男人开始检查车况。

 

  天气火炉一般,突然来了一场暴雨。雨越下越大,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两个男人发现是水箱的水没有了,准备加水时,忽然在这荒野的路上走来一清瘦的西人男子。他手里有一瓶水,要送给我们加到水箱里。我们感动得热血沸腾,我给这男子找了一块纸板挡雨。又问他去哪儿?他说:他从佩斯走到墨尔本一个人走着去。我想拿来相机给他拍照,又怕两个男人骂我:“车都坏在这儿了,还有心思给别人拍相。”我从后车室里找一大盒饼干给他。为他这种徙步走的 行为感动。从佩斯到墨尔本3375公里。他每天能走多少公里啊?路途中要走过干旱的沙漠,无人区的荒凉,暴雨,炎热,不可想象。在城里,很多时候,我都不会走路了。即使很短的一段路,若能有车,我一定是停下来坐车。什么时候,我把走路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麻烦。大部时间,除了从卧室到客厅那几步,除了上班从家门到车站那几分钟的路,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叫行走了。我望着雨中步行的西人。背影渐渐远去,消逝在西澳孤漠的尽头,心中一阵愁怅,为他,还是为自己?

 

  人活着就是为在世上行走。人能迈出两条腿堂堂正正地行走,不必像蜗牛、乌龟、蛇那样爬行,是上帝对人类特殊的恩宠。人的高贵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直立行走,我们修车赶路,他却在行走中亲近大地。或许人生需要一次像他那样从容地行走,细细地感受,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走。

 

  这三个男人,让我学着重新走路。

[责任编辑:语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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