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
2013-11-1 21:32|查看:5660|评论:0|字体:小 中 大 繁体
十四世纪的狩猎
狩猎,又称捕猎、打猎,是指人类杀害动物,以作食物、娱乐或取得其身上有用部份的用途。现代社会,狩猎已受规范甚至全面禁制。
中国狩猎行之有年,唐代柳宗元记载有永州有姓蒋的捕蛇者,世代以捕蛇为业。宋朝诗人黄庭坚《戏咏江南土风》诗曰:“饭香猎户分熊白,酒熟渔家擘蟹黄。” 元好问 《薛明府去思口号》之三:“只从明府到,猎户得安眠。”明朝有专门猎虎的猎户,戴东原称:“明代有唐某,甫新婚而戕于虎,其妇后生一子,祝之曰:‘尔不能杀虎,非我子也。后世子孙,如不能杀虎,亦皆非我子孙也。’故唐氏世世能捕虎。”。
满清的前身女真是渔猎民族。清朝打猎本是家法,嘉庆称“射猎为本朝家法,绥远实国大纲”。清代有一皇家猎苑,木兰围场,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与内蒙古草原接壤。从康熙到嘉庆,皇帝每年都要率王公大臣、八旗精兵来这里举行以射猎和旅游为主的活动,一共在木兰秋狝105次。
争议
为保护部分土著居民的狩猎需求,不少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土著居民有限制地进行原始狩猎。例如印第安人或爱斯基摩人。在当地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印第安人可以猎杀驯鹿等动物;爱斯基摩人可以猎杀鲸鱼、海豹。但狩猎始终是一个在国际上备受争议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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