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
2015-2-2 20:19|查看:2736|评论:0|字体:小 中 大 繁体
布施(梵语:Dána),又称为檀那、布施度或布施波罗蜜,是菩萨六度之一。以福利施与人,以财施、法施、无畏施为主,也就是施与财物、饮食乃至佛法为本义。意即为了帮助一切众生,将自己所拥有的财物或法给予众生。
菩萨道的修行,从实践“布施”开始,“布施”之实践除了可以去除“悭贪”习性外,还能长养慈悲心,并且累积修道所需的福德资粮。
布施的内涵,佛经分为财布施、法布施及无畏布施,其中以法布施最殊胜。虽然法布施最为殊胜,但还是应以财布施为基础,财布施可以量力而为,但若一毛不拔者,表示此人“悭贪”习性仍然深重,虽有能力行法布施,还是得回头补修财布施,“布施度”方有圆满之可能。
修养自性,布施善德,称为种福田。世间福田凡有三种:一报恩田,二功德田,三贫穷田。报恩田者,所谓父母师长和上。功德田者,谓佛法僧。贫穷田者,一切穷苦困厄之人、畜牲、恶鬼等。如来世尊兼具“报恩田与功德田”二种田。
古义
周语曰:“享祀时至,布施优裕。”
文子自然篇曰:“为惠者布施也。”
庄子外物篇引《诗》曰:“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
荀子哀公篇曰:“富有天下而无怨财,布施天下而不病贫。”
韩非显学篇曰:“上征敛于富人,而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堕也。”
淮南子道应训曰:“不义得之,又不能布施,患必至矣。”
淮南子齐俗训曰:“为义者,布施而德。”
论衡定贤篇曰:“使谷食如水火,虽贪吝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法界次第曰:“檀那秦言布施。”
无量寿经曰:“布恩施惠。”
大乘义章十一曰:“言布施者,以己财事分布与他,名之为布,惙己惠人目之为施。”
维摩经佛国品曰:“布施是菩萨净土。”
三藏法数曰:“布施者,谓内外资财,以清净心悉能施之,而无吝惜也。(内资财,即身命法也。外资财,即世间财物也。)谓人常行仁慈,不吝财宝,赈济贫穷,是名布施。”
布施偈
能施所施及施物,
于三世中无所得。
我今安住最胜心,
供养一切十方佛。
所谓布施者,
必获其利益,
若为乐故施,
后必得安乐。
布施的前行、正行、结行
行布施前,需要有前行发心,即明了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给其他众生的目的,乃是为了令自他一切有情众生皆能于未来成佛的缘故,因而发菩提心。
真正行布施时,即正行的时候,必须要没有人我执与法我执。也就是在没有“我”及“我的”是真实存在的心念下行布施。世人行施心希果报,是为着相;菩萨行施了达三轮(施者、受者、所施物)体空(虚妄),能不住于相、不希果报名闻等而行施者。”
而结行是指在行布施之后,为了令自他一切有情众生皆能于未来成佛,而将此布施的功德回向发愿给一切众生。具足此三法的布施才称为布施波罗蜜。一般而言,将财物施舍给贫困的人时,若行布施前没有发菩提心,布施时没有顺便引导众生迈向佛道,行布施后也没有将功德回向给一切众生,这样虽然也有大利益,但不能成为成佛之因,所以不称为布施波罗蜜。
布施的各种利益
佛经中常说布施的果报就是未来世得到富裕,如《佛说罪福报应经》中云:“为人大富财物无限,从布施中来。”
经中也常提到作不同的布施会得到不同的果报,譬如供花或施衣的果报是会长得端正庄严。布施饮食的果报是身体强壮有力气。
另外月灯三昧经云布施十种利益:布施乃破悭贪之前阵,入道之初门。菩萨行能此者,则获十种利益也:
一、降伏悭吝:谓修菩萨行者,若能布施,则悭鄙吝惜之心,自然降伏,不复萌动矣。
二、舍心相续:谓修菩萨行者,行于布施,财虽匮乏,而喜舍之心,无有间断也。
三、同其资产:谓修菩萨行者,施心无量,观诸众生,与己无异,所有财产,平等受用,无有彼此也。
四、生豪富家:谓修菩萨行者,于一切财物,常行惠施,心无吝惜,则当来果报,必生豪富之家,财宝具足,受用无矣。
五、生处施心现前:谓修菩萨行者,此生既能行于布施,则感后世随其所生之处,而他人施与之者,皆无悭吝之心矣。
六、四众爱乐:谓修菩萨行者,既能常怀惠施,无所悭嫉,则四众之心,常生爱乐,而无嫌恨也。
七、入众不怯:谓修菩萨行者,既能布施,而为四众之所爱乐,故入大众之中,自无畏怯之心也。
八、胜名流布:谓修菩萨行者,能无所求而行布施,则人多称赞,胜妙名闻,流布遐迩也。
九、手足柔软:谓修菩萨行者,好行布施,济人缺乏,能感手足柔软,相好圆满之报也。
十、不离知识:谓修菩萨行者,自初发心行施以来,常得亲近诸佛菩萨善知识等,获闻法要,未尝远离也。
三种布施
一、财布施:以财物去救济疾病贫苦的人。
二、法布施:布施真理、智慧,以正法去劝人修善断恶,使人明白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自动发心修行、追求真理。
三、无畏布施:竭尽所能去解除别人的恐怖和畏惧;也就是布施信心、爱心。
佛陀于过去世,为利益惠施众生故,甚至做到以身布施〈头目髓脑,身肉手足,不惜躯命〉;无论众生跟佛要什么,佛都能施予众生。
行布施者
出家众主要行无畏布施、法施。在经典中,佛并没有要出家众行广大的财物布施。 在家众主要行财布施,将钱财或物品布施给众生,或用以供养三宝,譬如到寺院去奉献香火钱或直接以金钱衣物供养法师等,佛家以施主称之,又称名檀那主、檀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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