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迫性地改善工厂农场的饲养条件,先得立法或改法,往往要靠民间推动,但只能一项一项地来,要很有耐心。佛罗里达州的动物权利者收集了68万人的签名请愿信,才促成了一次州内全民投票修州宪法,禁止把怀孕母牛囚在过窄的板条箱里。
澳洲哲学家彼得·辛格1973年在《纽约书评》发表了一篇叫《动物解放》的书评,说除了种族、性倾向、性别等众多歧视外,人间还有基于物种的歧视。这文章加上他两年后出版的同名书,可说是燃点了在北美洲叫“动物权利”的运动。
动物权利的主张就算在很开明的圈子也容易引起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情绪化反应,如之前的女权命题。
大家都会指出人是有很多区别于动物的特点,以说明人不同于动物,甚至高于动物,然而反过来的质论是,对丧失这些特点的人,和智力感情还不如动物的人,如痴呆老人、植物人和婴儿,为什么大家不把他们困在不能转身的小空间、杀宰、做疾病试验品以至当食物来吃?说到底,只因为人是人,动物是动物。这种人类的态度叫物种主义。
对很多人来说,人类要吃肉、要用动物做救人的医药实验,物动歧视是必须保留的,人有特权去用动物,动物无权说不。当然,我们要自觉这样的思维在逻辑上与奴役非我族类的种族主义是相似的,而歧视者往往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
辛格其实跟许多后来的动物“权利”论者不一样,他属于功利主义伦理学派,只要动物和人一样是能感受到痛苦的,就已足够叫我们尽量去减少大多数的痛苦,不需要扯到动物与人是否有同等的权利。
他在2003年《纽约书评》写的一篇叫《动物解放三十岁》的文章提醒大家,最应关注的是现代工厂化农场的饲养方法,因其涉及动物的数量(美国一年杀100亿只食用动物,不包括水产),远远超过皮草、医药和化妆品试验、享乐式狩猎,以至刁民虐杀动物所用上的动物总量。
美国工厂农场每只鸡平均空间是48方(半张A4纸),并常用一种手法,就是断食断饮长至14天,令蛋鸡因此恐慌而乱下蛋。牛只(包括怀孕母牛)被关在极窄的板条箱里,终身只能站着不能转动。
辛格去年在《洛杉矶时报》描述加州的一个工厂农场,如何把3万只不再下蛋的鸡,活生生地扔进巨型绞碎机内(磨成废料倒掉),有的是脚部先被磨碎,还不能立即死亡。
西方人一向对杀动物的最低要求是:宰杀与昏迷同步,即不能让动物慢慢受折磨而死(所以接受不了活吃鱼)。
美国饲养方法是发达国家里最糟糕的,以上很多做法在欧洲是犯法的。美国因为食物业的政治影响,有关法例远落后于欧盟和英联邦国家。
要强迫性地改善工厂农场的饲养条件,先得立法或改法,往往要靠民间推动,但只能一项一项地来,要很有耐心。佛罗里达州的动物权利者收集了68万人的签名请愿信,才促成了一次州内全民投票修州宪法,禁止把怀孕母牛囚在过窄的板条箱里。这对美国来说是一次创举,现在有许多州的动物权利者都在跑法律程序。
还有另外一条路:近年美国的一次重大进展是麦当劳要求鸡蛋商,对供应给该公司的每年15亿只鸡蛋改变生产条件,养鸡的空间要比全国标准提高50%,同时不准用断饲的方式逼使鸡多下蛋。其后快餐连锁集团汉堡王和温蒂也宣布跟进麦当劳订下的行业准则。
2003年的盖洛普调查发现有62%的美国人支持改善饲养动物的法例,不能不说是该国动物权利运动30年的教化成果,也说明消费者的集体倾向是可以有限度地改变企业行为的。
欧洲人对动物的同理心更强,欧盟有多项超前法令,例如到2012年每只蛋鸡都要有个别的歇息栖木和孵蛋槽。
前英国殖民地香港地区于1921年有了活跃的防止虐畜会,而菜市场的小贩如果在竹笼里困太多鸡只,会受警察控以虐畜罪。我小时候的香港中文报纸常语带讥讽地说:1.人住的环境尚顾不上,却去照顾动物(但是难道人未完善,就可以虐畜?);2.这是西方人玩意儿(说这话者不单昧于中国和佛教文化,且侮蔑了广大善待动物的东方人);3.最后不还是杀掉吃掉,装什么虚伪的人道(虚伪的人道总比不虚伪的残忍更能减少众生苦)。
现在造成大量动物痛苦的工厂农场是发达地区的现象,发展中地区的饲养环境对动物来说倒较好,古代社会更可说没有太大动物保护问题。现在我们越来越富裕,虽有人转吃素,却远远抵销不了吃肉量的剧增,迟早要靠工厂农场来提供部分(特别是低价)的肉食,所以有必要参考先进生产力地区如何反思工厂农场的规范和动物的权利。
原文载于《中国青年报》 2004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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