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当人们以虐待野生动物为乐,或单纯将其看作是普通生物,抑或以访客身份随意侵占它们领地时,我们很少深入思考诸多鲁莽行为给自身带来的影响。
英国作家、《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神奇动物在哪里》中讲述了搜集“神奇动物”的故事。主人公纽特·斯卡曼德不慎丢失了手提箱中的魔法动物,致使这些超乎人类想象力的动物肆虐街头,由此他不得不展开了寻找魔法动物的艰辛旅程。这些“神奇动物”是罗琳根据剧情想象出来的,却又与现实世界不无关系。
动物的神秘性并非自身的超常能力,而是源于人类有限的认知力。在著作《动物故我在》中,法国哲学家德里达讲述了自己在浴室中的经历。面对浴室中猫的凝视,淋浴时的德里达竟有羞愧的感觉,继而又因为产生这种感觉而感到更加羞愧。在描述中,德里达指出猫拥有绝对异质性,继而肯定了动物具有一种神秘特征:“当我与我的猫玩耍时,谁能确定她没有把我当作消遣的对象?”这是一种随时被动物观看、欣赏乃至监视的过程。
因为动物的神秘性,所以它们值得人类畏惧。我们在研究这些神秘的动物时,需要让动物以自我的本来面貌呈现,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它们,也无法确定过度干涉的行为是否会带给人类不可预测的意外和反击。动物具有普遍的神奇特征,而我们知之甚少的野生动物更是如此。从约翰·克莱尔、埃德加·爱伦·坡以及大卫·赫伯特·劳伦斯等英美诗人的动物写作中可以看出,野生动物无法彻底被认知、被分析和被驯服,它们本身就是值得人类畏惧的存在物。
《神奇动物在哪里》海报 资料照片
1.克莱尔的獾
克莱尔的诗《獾》收录在北安普敦手稿之中,本诗与斗兽乡俗有关。表面看獾成为暴徒调戏的对象,实则是衬托獾在面对聚众包围时所展示的防御本能。人们把诱捕而来的动物带到集市等人多的地方,被链条束缚的野兽被狗逐一地撕咬,直到野兽慢慢死去:“(獾)追赶着人群,紧紧跟着他们/狠狠撕咬。醉汉蹒跚着骂人/惊慌失措的女人们带走孩子/无赖嘲笑着,匆忙加入战争。”在这场血腥的争斗中,獾逐一地驱赶并打败了他们。在最后关头,斗兽师释放出猎犬,合众制服了獾。此时,“獾看似倒下死亡,任凭踢打,而后开始露尖齿,驱赶人群;后被踢打、撕裂、锤击倒地,失去支撑,笑着、呻吟死去。”
约翰·克莱尔 资料照片
这绝非仅是一首施虐诗歌。在本诗中两个回合的争斗中,面对人类以及猎狗围攻的獾展示出极强的计谋,使作为入侵者的人以及猎狗毫无防备。在第一回合的争斗中,獾突破人类的想象,在沿路奔跑的过程中,它“狠狠撕咬”任何遇见过的物,并将这群暴徒赶回家门口。混杂的人群中,“蹒跚的醉汉”“惊慌的女人”以及“嘲笑的无赖”都成为这种神秘之物的见证者,没人想到外表弱小、肮脏、野蛮的獾能够出奇地展示出如此强大的力量。
与其说是人斗兽,不如说是兽斗人。在这场战斗中,虐待动物的人反而成为受害者。当克莱尔运用“grin”这个词修饰獾的反应时,他准确地利用一语双关的修辞传达出獾的神秘本质:除了可以看作是獾亚科动物在危险面前咬牙时的狰狞表情,还可以传达出露齿而笑的境界。也就是说,在气势方面,虽然面临着被虐杀的结局,但似笑非笑的獾已经占据上风。在经历如此严重的磨难之后,大笑的獾彻底地将人群和猎狗拖进难以捉摸的恐惧中。
2.爱伦·坡的鸦
美国十九世纪作家爱伦·坡是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以渲染诡异气氛见长。在他的短篇小说中,无论是一只普通的黑猫,还是神秘的金甲虫,都能将读者玩弄于错综离奇的故事情节中。这样的神秘生物也出现在坡的诗歌中,《渡鸦》就是典型的例子。
爱伦·坡 资料照片
故事发生在午夜,疲惫的叙述者忽然听到来自渡鸦的啄门声。长期以来,渡鸦都是带来不祥预兆的鸟类,人们常常将其与死亡联系起来。在荒凉的十二月,这位神秘的访客让叙述者想到了鬼魂,同时很自然地想起死亡的爱人丽诺尔。带着对爱人的思念,他轻唤着爱人名字前去开门。令他吃惊的是,虽门前空无一人,但“回声把这名字轻轻送还”。回到卧室后,叙述者在窗格处发现了渡鸦,这引起他无限的遐想。这种神秘的鸟“栖在我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总能在恰当的时刻回应叙述者的追问:当问起尊姓大名时,渡鸦称自己是“永不复焉”;当问起是否是送来忘情药的使者时,渡鸦同样回复“永不复焉”;当问起它是否了解一位“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时”,渡鸦还以“永不复焉”回应;当最后叙述者彻底崩溃,喝令渡鸦快从雕像上离开时,渡鸦仍旧在重复同样的答案。
诗中的渡鸦是使者还是闯入者?在这场与渡鸦的偶遇中,与无法彻底识别鸟类语言的我们一样,叙述者始终未能识别渡鸦的本质。作为以第一人称出现的见证者,他悲恸地追忆着爱人,心甘情愿地相信这只渡鸦具有神秘的力量,模糊了真实与迷幻之间的界限。在叙述者频繁的追问和渡鸦看似恰当的回答之间,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矛盾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渡鸦是叙述者眼中令他畏惧的动物,其恐怖之处不在于彻底的陌生感,而在于一种熟悉的陌生感,那是认知者在无法彻底了解本质的动物面前普遍经历的暗恐阶段。
在真实与玄幻之间,诗中隐藏着深邃的诠释空间。现实中的渡鸦是极为普遍的野生鸟类,然而它是击毁诗人心理防线的交谈对象。鸣叫是渡鸦传达信息的重要途径,它们可以模仿环境的声音,包括人类的说话。如果失去了配偶,渡鸦就频繁模仿伴侣的叫声。当这只呼喊着“永不复焉”的鸟出现在处于丧偶之痛的叙述者家中时,我们似乎能在人类和动物之间找到一种相似的仪式感,这种交谈就像是灵魂的拷打,最终将叙述者送上精神崩溃的绝境。
3.劳伦斯的蛇
当踏入原始环境时,我们经常以访客的身份走进野生动物的世界。劳伦斯就是这种流动生活的代表,因为他与妻子芙蕾达先后游历于意大利、德国、斯里兰卡、澳大利亚以及美国等许多国家。在这段宝贵的经历中,劳伦斯习惯于观察和记录自然,《蛇》就是1923年他在西西里居住时创作的诗篇。《蛇》讲述了人与蛇相遇时发生的经典故事。对于这种母题,西方宗教中有唆使夏娃偷吃禁果的撒旦,东方传说中有与许仙渐生情愫的白素贞,拥有丰富想象力的读者都自认为了解这种动物,并将人类情感毫无遮掩地附着其中,进而阐释人化的动物故事。相比而言,劳伦斯的“蛇”则褪去了臆想的人化特征。
大卫·赫伯特·劳伦斯 资料照片
在这场相遇中,蛇是绝对意义上的强者。叙述者的心理经历了从“等待”到“好客”,再到“侵犯”和“忏悔”的过程。最初相遇时,身着睡衣的叙述者做出了等待的选择:“必须等待,必须站住等待,因为他待在我眼前的水槽边”。在蛇优雅地在他面前饮水时,叙述者“像后来的人,等待着”。叙述者将这种等待冠名为一种好客之举:“我更感到光荣/因为他能从秘密大地的黑暗的门中走出/前来寻求我的好客之情。”何为“好客”?表面上是主人对客人的善意关爱,好客行为却充满着悖论。从词源上看,好客这个词来自拉丁词根‘hospes’,这个词根衍生自“敌人”(hostis)这个词,最初意味着一个有权力的“陌生者”(hostilis)。作为接待陌生者的“主人”,这个概念中存在某种压力。
德里达在著作《解构主义精要》中指出:“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必须是拥有自己财产的主人。”由此可见,“好客”无法调和陌生者的他者性和主人的权力之间的冲突。当主人邀请陌生人做客,并声称让其自在些时,他并非在放弃自己对于家的掌控,而是恰恰在重申自己的权力。由此可见,叙述者的好客行为是自负的姿态,他内心深处却有一股声音在唆使他捍卫人类的绝对优势,“假若你是个男子汉,/你就该抓起棍棒,把他打断,把他打死”。此时,另一种来自内心的声音则让他看到了更多的恐惧、懦弱和羞耻:“我感到害怕,感到非常害怕。”
为了维护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主人地位,叙述者在这场相遇中以恐惧收场。在矛盾的心理活动中,叙述者最终冲动地“捡起笨重的木头/啪的一声砸向水槽”。顿悟之后,叙述者开始反思,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懊悔不已:“我的行动是多么粗暴,多么卑鄙/我憎恨我自己,憎恨可恶的人类教育的声音。”整首诗以叙述者的焦虑收尾,作为挑战人类理解力的动物,劳伦斯的蛇以令人敬畏的王者形象挑战了人类的高傲姿态。由于这场相遇,蛇为叙述者深入思考“谁是主人”提供了契机。
在现代社会中,当人们以虐待野生动物为乐,或单纯将其看作是普通生物,抑或以访客身份随意侵占它们领地时,我们很少深入思考诸多鲁莽行为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和谐生态,自律先行,生态思维与人生规划都需恪守严于律己的原则。在当代以戏谑、猎食野生动物的现象面前,我们更应该去尊重和敬畏这些神秘动物,恪守让“物”为“物”的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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