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3月5日电 近年来,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增加,其行为也越来越不受社会规范的制约,不仅干扰和影响了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影响城市形象,而且也成为滋生犯罪等社会问题的土壤,应该对此问题给予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迟子建在提案中提到,2003年8月,我国开始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虽然这一转变,体现了求助方式从管制发展成了管理,提倡的是对弱势群体的服务,但是相关的配套措施并未跟上,反而导致流浪乞讨者激增。 按照民政部《实施细则》规定,求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目前在乞讨大军中,真正能够符合这样条件的,所占比例甚微。其实绝大多数是畸形心理作怪,乞讨挣钱,过“张口来饭,伸手来衣”的日子,实现“今日矮人三分、他日人前显富”的梦想。也正是这个原因,使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对政府办的救助站并不买账,较少有人去接受求助,即使有也只是晚上在救助站吃住,白天继续沿街乞讨。 迟子建表示,大量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很大。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也给城市治安带来隐患,几乎所有的城市乞讨人员都是有组织的,划分“地盘”,结成帮伙,常因各自利益打架斗殴,有的甚至发展成为偷盗、抢劫犯罪团伙。种种问题将会引发社会问题,经常看到乞讨人员利用儿童行乞,严重侵害了儿童权利,损害其身心健康。同时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乞讨能发家,不用劳动而暴富,能回家盖楼、娶媳妇的示范效应使诚实劳动、奉献社会等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使好逸恶劳的恶习滋生蔓延。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能够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迟子建建议,对流浪乞讨人员做一次普查登记,全国联网,既兼顾到真正需要救助对象的权益,同时又有效遏制借国家管理制度不严、靠乞讨发财的人。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都了解国家救助政策,在街道显著位置标注城市救助站位置,当有人需要救助时,引导他们去救助站,不要轻易施舍,助长不良乞讨行为。此外,加大对救助站的建设,在管理上更人性化,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来到救助站,有回家的感觉。对一些确属贫困的著名的乞讨村,给予政策上的扶助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源头上堵住流浪乞讨大军,给他们以正确的出路,使他们能够守住道德底线,安家乐福,能够靠自己的劳动,真正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对于伪装成流浪乞讨人员,参与偷盗、强抢、侵害儿童权益等犯罪行为的人,予以坚决打击。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迟子建:加大对救助站的建设 妥善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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