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回家探母,获知野猪毁地,心里惊了一下。提醒他们小心防猪,他们说,没事的,白天它们不出来。 白发父母仍保持着农耕社会的习惯,闲来无事在南京栖霞青龙山脚下开荒。我的旧日村庄和父母现在的住处,离青龙山不远。他们每次种菜,都要坐着乡间的公交优哉游哉地去,下了车,地就到了。图个手脚不闲。 我还开车带过他们给蔬菜浇水,下了车,满眼山清水秀。不种菜也有收获,初春山里有香椿头可掐,暮春有野芹菜可挖,秋天有野草莓可采。哪知这里最近闹野猪,突然就把氛围搞复杂了。 野猪是最不爱按常理出牌的动物,偷嘴也就算了,顶爱跟人过不去。 白天我父母播了菜种,浇了水,覆盖了薄膜,还用石块压好。下回再来就发现,菜地上经历了“猪打滚”后一片狼藉,薄膜被撕烂,石头被踢走,菜种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我奇怪,为啥就铁定把这笔账记到了野猪身上?父母的回答是,看地上的野猪爪子印就知道了,本地多年无狼,亦无其他野兽,再说家猪夜里都在猪圈里睡觉,只有野猪才会夜里发神经。 王小波在名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里,写过“猪兄”的故事,那是一头既聪明又有道义感的猪中精英。 这篇文章我看过无数次,看一次笑一次。虽然它在逃过了一场枪杀之后,成为一头再也不会和人亲近的野猪,但料想本质上并没有改变。至少要比老家这些明里腹黑实质怯懦的野猪,要来得高尚一点。 和这样的野猪生气犯不着,母亲整理好心情接着整地播种。结局亦然。既没吃喝的,又没好玩的,如此寸土必争,难道这里是它们自封的领地? 几次“拉锯战”打下来,种不出来东西,白瞎了功夫。母亲就作出向后“撤退”三里的决定。让它三尺又何妨? 这第一回合,算是野猪完胜。 新开荒的地方,临近职业羊倌放羊的山坡之下。旧日从此登高可见母亲娘家村落,如今无迹可寻。土虽“瘦”一些,但图个清静,谁知这里也是野猪出没地。父母夏天放了红薯苗,野猪虽然光顾并偷食过薯藤,但居然没有盗掘。 眼看着中秋已过,父母担心野猪哪一天突然醒过劲来,以爪做“洛阳铲”大肆抢掠一番,于是赶在一个清晨,把红薯全刨回家去。 这第二回合,算是父母赢了。 后来看到报纸报道,说野猪成了南京的常客。有的横穿山中马路,撞翻面包车导致4人受伤;有的看见警察来了,慌不择路,一头撞上钢化玻璃门,导致猪头破损;还有的窜入一家奶茶店,硬是叫响了“真猪”奶茶店的名头。 可是人们以为的好笑,在野猪那里,却是在人类现代生活面前的一种迷失。它们误入人类世俗领域,并不打算就此离去,而是极力找寻昔日的“位置”和存在感。 我提醒父母野猪成灾,要注意安全,父母语气那叫一个平淡。他们知道野猪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你把它惹急了——那些报道也说明了这一点。 他们说起野猪“寻衅滋事”现象,给我的感觉是又好气又好笑,就如同少年村庄里的夜里,一只野猫翻越一座座瓦屋时打翻了一只玻璃瓶。 我知道他们并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这样的:世上本就该有野猪这家伙,本就该有它的一席之地。事实上,过去山里野猪也不少见。中间有些年似乎消失了。 我的家乡山里,也有过狼的行踪。八十年代,我上初二那年,初春某个天还没有亮透的清晨,我被家人的大呼惊醒。原来,夜里一头狼潜入我家猪圈,拖走了一头小猪。这是我家每年必养的一头“年猪”,地位极高。 我跟着父亲小跑着追出村外,满心只有被愤恨激起的一腔勇猛,毫无怯意。那个凶狠的畜生已经闻声逃远,只扔下片片碎肉。据说它是逃回青龙山中了。但此后农人上山打柴采野菜,虽然后背总有凉意,但并不慌张。人有人道,狼有狼道。平日里还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那个中午,我们家像拍默片似的不发一言吃了一顿“乳猪肉”。我虽馋肉,但嚼着似乎还留有狼口水的“烂肉”,心里一阵膈应。 后来,狼也成建制地消失了。直到2006年,整个南京为一头怀孕的母狼惊现紫金山而喧哗了好一阵子。其时我在社评中写道:“与狼共舞”的商业话语固然是不可取的昏话,但把狼一律视为人类精神上的残暴敌人,恐怕也不合适。 似乎,我早已忘记了与狼曾有过“夺猪之仇”,其实不是这回事。外界往往把野猪和狼的出现视为城市“敌情”,一副大兵压境不得不防的姿态,但在我们这些和野猪、狼做过邻居,“打过交道”的人看来,不过是稀松平常之事。 天道并没变,变的是人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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