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环保局人员在梁子湖湖区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湖泊保护思路的一个重要转变
“一刀切”的湖泊治理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合当下复杂的湖泊污染现状。近几年实行的“一湖一策”保护方式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特点,让湖泊治理产生了良好效果。
由于开发利用湖泊流域资源的强度不断加大,导致我国一些湖泊出现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水体污染严重,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42.3%、50.0%和7.7%。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53.8%,中营养状态的占46.2%。
在这种情形下,采用“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显得非常及时且有必要。以往各地在湖泊污染治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湖泊污染严重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改变,其症结之一即在于湖泊特点各异,缺乏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我国湖泊数目众多、成因各异,其周边的生态特点、流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迥异,受污染的种类和污染状况也各有不同。因此,在湖泊治理和保护中,如果不能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那么湖泊的治理很难产生实际效果。
那么,实行“一湖一策”到底有哪些好处呢?启动保护水质良好湖泊试点,实行“一湖一策”治理方式,不但有利于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有利于因地制宜地解决制约湖泊治理的关键问题。相比于大江大河,湖泊的生态比较脆弱,污染、破坏比较容易,而且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转。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启动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这在湖泊保护思路上是一个重大转变,从以前保护已经污染了的湖泊转向重点保护水质较好湖泊。这种变被动治理为主动保护的思路,更好地避免了众多湖泊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同时,实行“一湖一策”,还可以在湖泊治理时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湖泊的环境问题及其成因,明确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湖泊治理的关键问题,从而可以避免“一刀切”治理方式所带来的弊端。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虽然许多地方在湖泊治理方面已经开展了“一湖一策”的尝试,也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复杂的湖泊污染问题仍需要辩证分析。既需要“一湖一策”有针对性地治理和保护,也需要跨流域、跨地区统筹协调、共同治理。
同时,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如何监管也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达到100亿元,引导地方投入不低于100亿元,带动社会投入,共形成500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按照突出重点、择优保护、一湖一策、绩效管理的原则,完成30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中央财政增设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其主要作用就是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激发全社会保护湖泊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加强监管,以防有些地方弄虚作假,借建项目之名挪作他用,没有把资金用到湖泊治理的刀刃上。同时,各地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治理项目如期完成,早日产生效益。
从“一刀切”到“一湖一策”是湖泊保护思路的转变,也是探索环境管理方式转变的重大实践。
编者按
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于去年9月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梁子湖、博斯腾湖、松花湖、大伙房水库、南四湖、瓦埠湖、抚仙湖和洱海成为首批8个试点湖泊。今年,第二批试点湖泊项目也已经启动。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试点工作予以支持,是为了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目前,首批试点湖泊项目已开展一年,这些项目进展如何?请看中国环境报这组报道。
防治并举 保护优先
梁子湖碧水润泽荆楚大地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飞
对于围绕在湖北省梁子湖四周的武汉、黄石、鄂州和咸宁4市来说,梁子湖是母亲湖,一汪碧水养育了这里世世代代的人民。
2011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梁子湖实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目前梁子湖水质总体维持在Ⅲ类,大部分水域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一年过去了,梁子湖跨界保护和生态安全是否得到加强?能否打开“防治并举、保护优先”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怎样加强对湖泊治理的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体现一湖一策理念
虽然梁子湖水质较好,但随着经济发展,湖水同样面临被污染的风险。2003年监测数据显示,占有湖泊1/3面积的鄂州水域为Ⅳ类水质。为此,2004年4月,湖北省政府召集武汉、黄石、咸宁、鄂州4市政府共同签署《保护梁子湖协议》,携手开展环保工作。随后,在湖北省环保厅组织下,4市定期举办梁子湖环保论坛,开展各项治理措施。
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备受国家关注。2011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首次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梁子湖最终与云南抚仙湖和洱海、山东南四湖、安徽瓦埠湖、辽宁大伙房水库、吉林松花湖、新疆博斯腾湖成为首批8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在中央财政安排的9.5亿元试点项目资金中,梁子湖占了1.6亿元。
为切实加强对梁子湖生态环保试点的组织领导,2011年11月,湖北省政府决定组成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梁子湖生态环保试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是湖北省“一湖一策”治理水环境理念的体现。
□谁是湖泊保护第一责任人?
■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梁子湖地跨4市,生态保护相当困难。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管理体制复杂,多头管理、九龙治水导致统筹协调不足。
今年5月30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了政府“一把手”是湖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了环保、建设、农(渔)业、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责,对理顺管理体制意义重大。
《条例》还规定,对湖泊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跨行政区域的湖泊保护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政府和区域内政府负责。同时,《条例》还对确保面积不减少、改善湖泊水质、建立保护名录、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目前,湖北省环保厅正进一步探索建立梁子湖流域区域管理机制,以湖北省委制定的《梁子湖地区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为指导,明确环湖各市的空间管制责任,细划适建、限建及禁建区。武汉、黄石、鄂州、咸宁等4市政府签订《梁子湖协议》,以及定期举办“梁子湖环境保护论坛”等形式,使梁子湖初步建立起了共同保护、共同建设、共享利益的机制。
□如何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秉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原则
梁子湖周边地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区域,如何在保护好梁子湖生态的情况下谋得自身发展?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这些问题摆到了湖北省及4市政府的发展日程上。“生态优先,保护第一”成为秉持的首要原则。
鄂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卫才林介绍说,占有梁子湖水域1/3面积的鄂州市政府做出了4项规划:区域性保护总体规划、单项规划、保护和开发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目前,为了保护梁子湖水质,鄂州市将湖面上的围栏全部拆除,由梁子湖管理局负责统一投放鱼苗。渔民每年可申请渔业捕捞证,在非禁渔期下湖捕捞。仅1.8平方公里的梁子岛也兴建了污水处理厂。
责任编辑:语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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