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6日电(记者覃星星、王秋凤)近日,网传“广西陆川县一名13岁少女被强奸”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少女身心健康的关注。虽经记者核实,事实真相与网帖有所出入,但近年来花季少女被猥亵、被强奸案件呈多发趋势已是不争事实。面对频频伸出的“魔爪”,谁来保护这些如花一般美好的少女?
“魔爪”频频伸向花季少女
有关“广西陆川县一名13岁少女被强奸无人管”事件的网帖引发围观网民无限愤慨。
然而,记者多方采访发现,事实与网帖描述有一定出入。虽然当地公安机关在受害女方蓝某报案的第二天就已立案并开展侦查,但由于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当地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严格把关,采取慎重态度,两次做出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的决定。
目前,案件有了新进展,公安机关补充了有关证据,已第三次向陆川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8月13日,检察机关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冯某依法执行逮捕。
虽然目前案件的一些关键性细节尚未最终定论,但这一案件所引发的对花季少女安全问题的反思远未平息。近期以来,针对少女的猥亵、强奸的恶性案件接连爆发,令人不得不为之捏把汗。
未成年少女何以成被侵害“重灾区”?
花季少女被侵害案件屡屡出现再次敲响未成年少女保护的警钟。人们禁不住发问,为何未成年少女成了被侵害的“重灾区”?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界保护女童性安全的观念依旧滞后,本该为少女担起保护重任的家庭、学校、社会三重“防火墙”重重失手,一旦遭遇“魔爪”,花一般的少女就成了无辜的羔羊。
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吴治平说,父母、祖父母等监护人认为未成年少女安全由学校管,学校则认为由家长管,结果两头都没人管,成了保护的“真空”。
专家分析,针对少女的性侵害案件往往是熟人“下手”,人们往往容易对身边的犯罪分子放松警惕,不少家长对孩子自我保护知识教育不足,往往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农村,这一现象显得尤为突出。负责2011年贺州市恶性猥亵杀害4女童案件侦破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公安分局民警分析,随着越来越多父母外出打工,不少农村幼女随祖辈生活,而老人知识水平较低、身体状况较差,无法担负起保护未成年少女的重任。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少女发育早,生理、心理都较为早熟。相比之下,目前中小学教育中有关生理卫生、人身安全的教育与普及仍显滞后,加上家庭、学校与未成年少女的沟通较少、管教方法过于简单或粗暴,未成年少女能接受到的性教育以及人身安全教育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此外,社会落后的观念使一些犯罪分子成为“漏网之鱼”,进一步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警方介绍,一些幼女在受到侵害后,监护人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家丑不可外扬”,自己遮遮掩掩,使不少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此外,性保护教育缺乏使得女童被侵害后不懂保存相关证据,由此造成取证困难,加大了案件侦破难度。
别再让孩子在阴影里哭泣
对于被侵害的少女来说,一次偶然的伤害,足以让他们蒙上长时间甚至一辈子的阴影。不少专家对此忧心忡忡,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未成年少女的性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她们健康成长,“别再让孩子们在阴影里哭泣”。
吴治平建议,将青春期性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加强性教育师资培训。她建议,每年应规定一定课时为孩子们专门讲解性知识,增强未成年少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些遭遇性侵害时的自救和寻找他救的基本方法,引导她们谨慎交友。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保障中小学性教育的趣味性、科学性。
对于未成年少女的父母及其监护人性安全教育的普及工作也应进一步加强。家长应给予处于叛逆期的孩子更多的关心和保护;同时,得知未成年少女受害后应明智地迅速报案,报案越及时,证据保存越好,就越容易破案进而处罚犯罪嫌疑人,更好保护花季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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