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堡子里”一行十五人加马倌共十六人从天漠出发前往样边长城,到达样边长城脚下的一个小村庄,遭遇村民敲诈。特发此贴,提醒驴友,路过需谨慎。原帖如下:
五月十二日,我们一行十五人加马倌共十六人从天漠出发前往样边长城,到达样边长城脚下那个小村庄,村口有一老头说前面修路不让走,领队小马哥回答说我们去看看,不能走就回来,能走就过去,老头就放行了,到前面新修的土路一看,有自驾车和徒步者下来,车和人能走,马当然也能走,我们前面几个梯队共十四人就过去了,直到第十五人和马倌到达时才被村民截住。
到达样边长城后,有两个骑摩托车的村民上来说,现在是封山期间,不让进山,让我们下去,小马哥就让大家返回,我因去年在太师庄几个朋友走田埂被农民罚过一千元,感觉这两个农民不怀好意,就问小马哥我们是原路返回还是走别的路,小马哥说原路返回,上马后我又问老马(龙图腾)我们是不是只能原路返回,老马说是,我又说了一句,下山后这两个农民会不会找麻烦。因小马哥之前说过从背面下山通向南口,我以为只能原路返回,再加上我参加活动不多,跟大家不熟,活动中尽量不提建议,免得**领队决策,就没明确向小马哥提出自己的怀疑和绕路建议。
下山后几十个村民截住我们,村支书说我们踩坏了他们的路,要赔十万,小马哥据理力争,警察也到了现场,大约一个多小时后,警察让小马哥到派出所解决,才放我们走了,在派出所,经过长时间争论,最终达成赔偿一万的协议,天漠的老三做担保人,并扣住了天漠的三辆摩托车。
下午小马哥回来后,决定独自承担这笔损失,不打官司,因为不想连累天漠的担保人。对此,我有些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不能主动赔钱,等他们起诉,有两点理由:
1、这个协议是在被挟迫状态下签的,法律不会支持。
2、这个协议完全围背了当事人意愿,法律也不支持。
有了这两条,我们有很大的胜算,退一步说,就祘打输了,也不过赔他一万元,再加百分之二点五的起诉费250元,这个案子很简单,都没必要请律师,会走简易程序,开庭一次最多两次即可判决,根据管辖权,会在海淀法院起诉。
关于担保人,只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赔偿责任时,担保人才会承当连带赔偿责任,因小马哥不可能跑啦,也不会赔不起,所以在这个协议中,担保人形同虚设,不会连累到他,跟他们说清楚,他们也会理解。
这些年我打过两个半官司,第一次开发商起诉我,我输了九千元,第二次我起诉开
发商,赢五万元,第三次我写了诉狀,给开发商看,问他们要不要上法院,他们说不要,
免了我五千元欠款,并把扣住的房产证给了我。我没请律师,买了点法律书看看就出庭了,所以法律稍微懂一点。
绿野做为户外活动网站,这些年开始提倡给人买保险,但也应该给马匹买保险,同时对马匹踩踏庄稼,撞坏财物人员等购买三者险。
小马哥做为领队,够仗义,有担待,愿意独自承担损失,但有的队员可能也愿意承担或部份承担损失,所以请小马哥公布一个帐号,方便汇款。另外打官司没有什么难为情的,中国人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下午刚从八达岭回来,匆匆写就这些,希望不会太晚。
论坛上有些律师朋友,可以提提自己的看法,另外谁知道那个小山村叫什么名字?
【编者】
“驴友”一直以来被外界诟病,尤其近段时间接连发生的户外遇险事件,再次把驴友投入质疑的漩涡。与此同时,国内的旅游文化仿佛也存在整体性的问题:导游强制游客购物,当地居民伺机“宰”游客等等。这种现象背后,我们感受到建立一个诚信社会的迫切需求。也在此呼吁广大驴友,外出注意好和当地居民的关系,谨慎处理遇到的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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