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8个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莒溪大峡谷,其中还有包括年仅12岁的男孩小温。最终队伍变得七零八落,落单的小温不幸遇难。
小温父母把同行的6名驴友告上了法庭,索赔115万余元。
今年6月18日,苍南法院一审判决小温父母自行承担75%责任;其中4名驴友因监管不力和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等原因,承担25%责任,共赔偿20万余元。
判决后,其中一名驴友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温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上诉的驴友李某认为,由于当时恶劣的地理条件,他离开是迫不得已的,而且他对小温没有监护义务。
昨天,被判决赔偿的另3名驴友也到了庭审现场。他们说,他们都不赞同原判,但小温的死对他的父母和全家人造成了太大的伤害,为了让小温父母不再受伤害,自愿放弃上诉。
审判长听完法庭辩论也很感慨,本案是一个家庭悲剧,既已成事实,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弥补小温父母失去亲生儿子的伤痛。“为了安抚小温在天之灵,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以调解形式结案。”
听了法官的话,李某和小温父母都同意了。法庭将另行安排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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