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也称华盛顿公约或CITES公约。1973年3月3日签订于美国华盛顿,1979年6月22日修订于德国波恩。缔约各国认识到许多美丽的、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代替的一部分,为了人类当代和今后世世代代,必须加以保护;意识到 从美学、科学、文化、娱乐和经济观点看,野生动植物的价值都在日益增长;认识到各国人民和国家是,而且应该是本国野生动植物的最好保护者;并且认识到,为了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和植物物种不致由于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进行国际合作是必要的;确信为此目的迫切需要采取适当措施。CITES公约的管理对象包括三个附录。附录Ⅰ共有892 个物种。附录Ⅱ共有33033个物种。附录Ⅲ共有161种。
说明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有分布记录。
纲目
2013年附录中文版(请点击本图)
CITES公约2013年附录中文版正式发布
新修订的《公约》附录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附录中文版于当年9月发布。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6届缔约国大会于2013年3月3-15日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I、附录II及若干注释做出了修订,新修订的《公约》附录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获取PDF版本请点击上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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