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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义论

2015-2-4 17:53|查看:4888|评论:0|字体: 繁体

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撰写了《神义论》(Theodicy),希望借此来解释世界的不完美。

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撰写了《神义论》(Theodicy),希望借此来解释世界的不完美。

神义论(英语:theodicy),是一个神学哲学的分支学科,主要探究上帝内在或基本的至善(或称全善)、全知和全能的性质与罪恶的普遍存在的矛盾关系,这个术语来源于希腊语theos(表示“上帝”)和dike(表示“义”)。由于对其各自对圣典的强调,神义论通常与亚伯拉罕诸教,包括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相关联。神义论的根本论点在于人的罪恶问题:它持续的存在与上帝消灭罪恶的意愿之间的矛盾。最普遍的支持上帝的三全(全爱、全知、全能)的神义论观点认为,罪恶事实上并不像我们定义的那样存在,而且即使是我们所认为“最罪恶”的事情也是上帝能够预见和确保的。一些文献来源使用这一术语来表示对于上帝行为的解释。

然而与反面辩护不同,神义论尝试在罪恶存在的前提下正面提供一个理论框架来说明上帝的存在在逻辑上的可能性。虽然对这个问题学术界早有丰富的论述,但是“神义论”作为一个神学术语直到1710年才由德国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在他的著作《神义论》(Théodicée)中被首次提出。英国哲学家约翰•希克(John Harwood Hick)在他的著作《罪恶与至善的上帝》(Evil and the God of Love)中回顾道德神学的历史时提出了三种主要的道德神学传统:普罗提诺神学、奥古斯丁神学和爱任纽神学。其他的哲学家认为神义论主要关注的是一个现代神学的原则,因为古代的众神往往是不完美的。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将神义论视为社会学问题,并认为其基于人类解释这个令人困惑的世界的需要。美国社会学家彼得·柏格(Peter L. Berger)认为宗教起源于人类对于社会秩序的需要,而神义论就是为了维持这种社会秩序而产生的。在二战中的大屠杀的影响下,一些犹太神学家针对罪恶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这种观点有时被称为反神义论,它主张上帝不可能被证明是完全公义的。针对这种新的理论,人们为神义论提出了辩护,其仅仅专注于上帝存在在逻辑上的可能性。美国哲学家阿尔文·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 提出了自由意志辩护,其主张上帝与罪恶的共存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并且提出了自由意志来解释为什么罪恶的存在不会威胁上帝的存在。与神义论类似,宇宙正义论尝试说明宇宙本原的正义性而性善论尝试说明人性本身的正义性。

历史

神义论这一术语由德国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于1710年在他的《神义论:关于上帝美善、人类自由和罪恶起源的论文》(英语:Theodicy: Essays on the Goodness of God, the Freedom of Man and the Origin of Evil,法语:Essais de Théodicée sur la bonté de Dieu, la liberté de l'homme et l'origine du mal)一书中首次被提出。这部作品的写作目的是为了显示世界上的罪恶并未与上帝的美善冲突,并且,尽管“存在”一些罪恶的事情,这个世界仍然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Best of all possible worlds)。莱布尼茨写作《神义论》是作为对皮埃尔·贝尔(Pierre Bayle)不久之前所作《历史批判辞典》(Dictionnaire Historique et Critique)一书的批判。贝尔是当时的一位新教怀疑主义哲学家,他没有能看到对于罪恶问题的合理解释,因此开始争论。他的观点是,既然《圣经》强调上帝的完美和罪恶的存在,我们必须对它们二者共存采取一种接受的态度。

对此,《天主教百科全书》(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1914年)称,对于莱布尼茨和其他哲学家案例的模仿,促使他们对于罪恶问题需要形成一个协定。由于这样一个彻底的协定里,有关上帝存在和属性的证据不能被忽视,我们对于上帝的全部知识逐渐被带入到神义论的范畴中。这样,神义论成为了自然神学的同义词,即形而上学的部门,这些表现了上帝存在和属性的正面证据,并解决了矛盾的困难。神义论因此可能被定义为一门通过推理过程来探讨上帝的科学。之所以被称为“科学”是因为它系统地梳理、展示了我们关于上帝、世界的认识。但是这些证据的来源很单一,虽然神学通过超自然的显现(supernatural revelation)出发,来阐述我们对上帝的知识。

犹太人大屠杀之后的非天主教神义论

犹太教神学圈里,大屠杀后的神学(post-Holocaust theology)大部分都集中精力于对上帝美善与犹太人大屠杀、虐待儿童等事件的联系。大卫·R·布卢门撒尔(David R. Blumenthal)在他的著作Facing the Abusing God中,引用了儿童虐待方面的数据,提出“通过抗议来崇拜上帝”(以厌神位特征),并以此作为大屠杀和儿童虐待幸存者的法律回应。

其他的代表人物还有约翰·K·罗斯(John K. Roth),在他1982年的作品《遭遇罪恶:神义论的生存选项》(Encountering Evil: Live Options in Theodicy)中,包括了名为《抗议的神义论》(A Theodicy of Protest)的论文。

根据扎迦利·布莱特曼(Zachary Braiterman)的引述,两位后大屠杀时期的犹太思想家,埃米尔·菲克汉姆(Emil Fackenheim)和理查德·卢宾斯坦(Richard Rubinstein)开创了“反神义论”(anti-theodicy)这一术语,此论解释说“尽管它(神义论)处于渎神的边界上,反神义论并未成为无神论 ;它甚至可能表达了人类对于上帝恒久的爱。毕竟,真正反神义论的作者必须认识并相信上帝和与之对抗的罪恶之间所保持的确实关;并且他们必须爱上帝,从而能够受到这种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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