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绰号叫“生态大使”,何以得这一美名,完全源于他屡屡参加“鱼类放生”活动。前几天我问他今年还搞不搞“放生”,“搞!”他肯定地回答。我问:“你们每每‘放生’,每每遭哄抢,为啥还乐此不疲呢?”他说:“尽管每每遭哄抢,但总有一部分鱼会逃生,意义就在于此。”说罢,还给我念了一首诗:“放生沿岸九垂杆,我等投鱼意淡然。不信河水能钓尽,只教人世少贪婪。”颇有点至死不渝的味道。 朋友的做法我实在不敢苟同。去年,我在第11道橡胶坝,亲眼目睹过一次鱼类放生,现场一边是“放生”的人,另一边是早早等候在岸边的捕猎者,鱼还没有放完,捕猎者便急不可耐地纷纷下饵抛竿,甚至有不少人拿着渔网,穿着皮裤,手持网抄子在岸边张网以待。放生者大约有七八人,但捕猎者却有六七十人之多。许多鱼还没来得及游进深水,便进了他们的网兜、鱼护,场面很是惨不忍睹。 这件事令我颇有感触,“放生鱼”活动本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在人们环保生态意识还普遍偏低的情形下,“放生”还需讲求科学方法,这样才能使大多数鱼幸免于难。 前不久,某省会城市一群情侣在湖边拍摄婚纱照,带来近百只鸽子。鸽子在拍摄后放生,结果不等鸽子飞上天空,便被哄抢一空。一名逮到白鸽的市民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菜鸽,可以吃。”抢鸽子者不文明行为自不待言,但“放生”不讲究科学方法必然得不偿失。 “放生”是本乎善心的行为,白居易诗曰:“莫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盼母归。”一颗善心让人为之动容。但很多案例已经表明,不讲究科学方法的“放生”,其危害甚至大于简单的“杀生”。情侣们一时性起放生肉鸽,可它们连飞行都很困难,即使不被人捉,在野外也难以生存,草率的“放生”,实际害了它们,这和“放生鱼”惨遭捕捞无异。对此,我的观感是复杂的。 记得有一年,北京有十几名放生者在我市隆化县农村,放生了500多公斤蛇及多种飞禽,蛇们四处爬行,给当地人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和恐慌,村民不得不“就地正法”一部分。吊诡的是,这些动物中相当一部分是商贩捕捉来卖给放生者的,其中一部分会再次被捕,为“放生经济”再做贡献。因此,希望善良的志愿者们在“放生”之前,也科学地动动脑筋。 “放生”本是源于传统文化的善举理念,体现人类对动物的慈悲情怀,培养怜悯之心。而经过佛教的大力提倡和历代高僧大德的推动,已经形成一种广为流传的民间风俗,各地均有诸多人崇信“放生”。但是,由于绝大多数人的自然科学素养不足,对生物保护的理解不够,误以为通过“放生”就可以达到行善的目的,却不知道不当的“放生”,反而会戕害无辜生命,成为“杀生”的助手,实则不可鼓励和盲从。 行善事,“放生”本无错,“放生”是人们爱心的表现,理应得到支持,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相关生态保护常识。因此,在“放生”前,不妨多向相关部门请教请教。这样,才不至于“好心做错事”。 “放生”虽是一种善行,但必须讲科学。在把放生对象“放生”之前,要让其接受相应的“野化”、“康复训练”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疫,找个合适的地点“放生”才可。对一些失去了独自在野外生存能力的生物,若强行“放生”,无异于促其“速死”,“放生”也就变成了“杀生”,实不可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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