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早从普洱出发开往版纳,上车的傣族女导游。她说大家今天很幸运,刚好碰上一年一次的泼水节,她动员大家放弃原合同中的游览原始森林公园,留出时间到版纳看泼水。并强调大家是“自愿”放弃的,因此森林公园的门票费40元不退,游客们想法不同,长时间意见难以统一,对导游也有些不满。导游很不高兴,于是放出这样的话:“我干了13年的导游,明年不干了!”,还说:“大家不喜欢我,我马上走!”,车上马上就有乘客针对她的威胁警告她:“你要清楚你的职责!”最终是少数服从多数,放弃了森林公园,但门票费就是不退。从野象谷出来又耽误不少时间购物(咖啡店),到达版纳已是下午4点左右,根本没看到泼水盛况,泼水已是尾声,只看到少数人零星泼几下,真让人大失所望。回想一下,导游可真是一箭双雕:打着对游客着想的幌子,省掉去森林公园的路程和时间,提前结束她们当天的工作;森林公园门票费不退给游客,落入她们自己囊中。至于导游为自己辩解的唯一证据是游客都在“自愿放弃”的协议上签了名。实际上那是她草拟的,有人不签字,这一天的活动就无法进行,总不能永远僵持在不同意见的争执之中。名义上是“自愿”的,实质上是被迫的。我们在版纳二天时间就去了四个购物点(咖啡、水晶、竹炭,精油),而所谓的参观傣族村寨实际上大多数时间也是村民向游客推介银饰。可想而知,我们这两天都游玩了什么?美丽的西双版纳美在哪里? 19日我们乘坐大巴开始九乡一日游,导游小杨是个小姑娘,在一个购物点之后不满意,上车问大家:“你们为什么不买?是不是不喜欢小杨?,大家没法回答她。又问了一系列为什么?就是不问:是不是不需要?是不是嫌贵?所以仍然没人回答。小杨越说越来劲:“买不买是态度问题……不知道尊重别人的人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以前我最不爱带四川的团,四川人不爱购物。自从汶川地震之后,四川人观念变了。今天大多数人没买,可就是前面坐的几位四川游客买了……你们不买东西,说你们钱花完了,没有钱了,你们出门不带钱,不如回家去,在家看旅游频道”。一车的中老年人,几乎都是她的父辈,爷辈,听着一个小丫头的“教诲”和奚落,心中真不是滋味! 秦光荣同志,你如果也在场,又会有何感受呢? 21日从大理到丽江的路上,白族导游李某某让司机把车开得极慢,他在车上大谈玉对人体的好处,到了玉器购物点时,他用威胁的口吻对大家说:“这个店不大,我在店里走动,可以看到店内任何一个地方……你们上车时都要带上购物小票,不要指望在地上拾一张给我”,我们都忐忑不安,不知上车时会发生什么。 没想到三个温州客一下子买了十几万,李某某脸上一下子挂满了笑容,上车也不检查小票了,下一个银饰购物点也没再给大家提要求了。午饭每桌增加一份梅菜扣肉,餐馆服务员特地给我们说是导游赠送的,买了玉的温州人特爱吃扣肉,问李某某可否再来一份?李爽快地说:可以!立马亲自端上一份。我们庆幸遇上了温州客,救了我们一车人。否则谁能料到会是什么后果。 由于早上车开得极慢,玉器店购物时间太长,到丽江时已是晚饭时间,把游丽江的时间挤压的微乎其微!同样,18日的石林一日游,19日的九乡一日游,游石林,九乡时间各只有一个多小时,一天中的其他时间都是耽误在购物点。有的购物点是重复的。我们不禁要问秦光荣同志,你们云南旅游究竟是游览为主还是购物为主? 22日,姚某某和另一导游,带我们买螺旋藻。前一天晚上逛古城时,我们已了解了螺旋藻市场行情大约是150元/斤。姚领我们去的地方是“格林斯通”,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是企业和旅游局、市政府联合办的,如果她们说的是真,我们不禁又要质疑:政府涉足经营是中央早已明令禁止的,难道在云南可以例外? 她们介绍说:这里价格是378元/斤,现优惠为270元/斤。虽然被披上了“优惠”的外衣,大家心里清楚,还是比市场贵很多,但想起姚某某和蔼的笑容,我们还是买了一些。上车时导游和平一脸的不高兴,说“你们买的太少了,我今天要赔240元”。 离开“格林斯通”,姚某某看买的总量不多,又动员大家去“发改委”那再买,说那里的比“格林斯通”还好,价格还便宜,220元/斤。我们不禁又要问了:既然更好更便宜,为什么要带我们去“格林斯通”?还要问:发改委是政府机构,为什么也搞经营? 在丽江,导游还给我们介绍说,他们当地谁家孩子不好好念书,大人教育孩子会说:将来让你当导游!也有人说其实导游肥得很。我们真不清楚导游在当地的地位究竟怎样?我们认为,导游和游客的矛盾完全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导游薪酬制度人为造成的,目前云南的导游薪酬制度实际起了恶劣作用:导游无工资,全凭3%的购物提成生活,只好带游客到有提成店购物。如果他不愿让游客的利益受损,带游客到没有回扣的物美价廉的地方购物,他只有喝西北风了!政府允许或默许导游带团到高价商店购物,不仅使游客利益受损,也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3.4月25日早,我们回到西安,上午11:41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央广新闻”谈到云南旅游。我们在网上把这天的“央广新闻”搜索到,仔细地记录了它的内容。这是一段22秒的报道,全文如下:“记者从云南旅游局了解到,云南省正在编制旅行社接待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以及云南旅游标准合同,进一步加强旅游的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书记同志请你说说,导游薪酬制度不改变,导游靠什么生活?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能杜绝吗? 我们又在网上搜索有关云南旅游的相关信息,有一条消息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财经频道2011年8月13日20:57 一条新闻,报导了云南旅游的重重乱象和准备改变的措施,播放了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的一段视频讲话,这段讲话的后半段谈到导游的薪酬制度时是这样讲的:“……我们原计划8月底实施,导游(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加带团补助,加奖金三部分组成,导游的基本利益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导游才能真正地导游。”8个月过去了,副局长向全国电视观众许诺的“计划”实施了吗?好政策为什么实施不下去? 4.值得表扬的是一个司机,他负责我们4月20日至22日在大理和丽江的旅游,在前往丽江的途中,导游半路下了车。这时司机承担了导游的工作,他给大家讲解了当地风土人情,提醒游客许多注意事项,他和大家一直和睦相处,在返回昆明的路上,由于交通事故我们被堵在路上3个多小时,车上的垃圾筒满了,有人向司机提议把垃圾倒掉,司机说会把山上弄脏,垃圾要带到服务区再倒。这位司机的环保意识,以及他的服务态度,使我们在即将结束云南之旅时,感到了些许慰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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