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堂吉伟德
国家林业局26日发布公告,我国实施临时禁止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措施,实施期限为一年,要求中国公民不要购买和携带象牙雕刻品入境。(2月27日人民日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戳。作出临时禁止进口的决定,自然令动物保护者们欢欣鼓舞,也足以获得更大的国际认可。在保护非洲象牙的国际共识下,中国此举的行动也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不过,从长远的需要来看,保护非洲象牙不能止步于“临时”,还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担当,释放出更为积极的信号,从而为大象的保护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非法象牙消费市场。一方面这与中国传统消费习惯有关,另一方面则源于中国还存在合法交易行为,并给打击非法交易行为带来了难度。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的模式。以“传承象牙雕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非发展象牙产业”的名义,说服《公约》委员会允许合法象牙进口。然而,象牙进口并不能阻止象牙走私和盗猎:日本曾实验“合法”进口一批象牙,象牙走私却不降反升,这种状况在中国同样无以幸免。
“合法”的象牙进口带来了极坏的负面效应,一方面给消费形成了消费误导,并使得改变传统消费习惯变得更为困难,使得“没有买卖”的基础支撑难以实现,并由此成为大象被猎杀的原罪;另一方面,“合法”性给非法性以漂白的空间,也使得监管形成虚设,既给执法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又使得犯罪团伙走私象牙有了可乘之机。相比于合法的相对可控而言,非法交易却不绝对的难以控制。2014年,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报道,两个慈善组织发表报告警告称,猎杀非洲象以及中国境内非法象牙交易都“处于失控状态”,野生大象可能在一代人的时间之后消失。
“合法”进口象牙的前提是有效的国内象牙交易管制,但要做到这一点却相当不易。更重要的是,禁止进口和使用象牙,不仅是出于对大象的保护,更是出于对所有珍稀动物保护的需要,并上升到改变消费理念的层面。因为与非洲大象面临的危机一样,国内许多珍稀动物同样濒临绝境。因而保护大象应当成为一种共识,并具有超前性的行为体现,禁止进口象牙就成了无以回避的选择。欧盟于1989年通过了象牙及其制品管制的法案,美国也颁发了《濒危动物保护法案》,禁止商业象牙及其制品进口,并因为示范性而成为共同行动。学习和效仿欧美等国家的做法,更全面地禁止象牙及其制品国际贸易和商业销售,应在临时措施之后进一步补强。
从某种意义讲,允许“合法”进口的做法,虽然用意良善却已成败笔。因而顺势而为加入禁止进口的阵营中,才能释放更为积极的信号,并对消费理念进行改变和纠正。从藏羚羊的保护实践来看,禁止贸易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十分有效。向“血牙”宣战需要双管齐下,既需要对非法交易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又需要认真评估合法交易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在实行临时性取消的情况下,将其作为长效机制,既能为保护非洲大象助力,又能引导消费习惯的转变,更能以此彰显和提升国家形象,可谓一举多得,功莫大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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