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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纽芬兰: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国际人文|2019-8-19 08:24

来源:澎湃新闻|1158人参与|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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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纽芬兰①: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美洲大陆最东端:斯必尔角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天涯海角的风

  抵达的时候才9月中,地球上很多地方还是初秋,斯必尔角(Cape Spear)的风却只能以凌厉来形容。也许一年四季都是这样,大西洋的强风吹得人几乎站不住,让已特意穿上薄羽绒衣的我缩起肩膀发抖。

  没有选择,既已踏上纽芬兰(Newfoundland)的领地,岂有不到斯必尔角之理。纽芬兰是加拿大最东部的岛屿,斯必尔角是美洲大陆最东端,它是天涯海角啊——谁能抵抗这样的诱惑?

  前一个9月的黄昏,我曾站在另一处天涯海角的冷风里:里斯本往西40公里的罗卡角(Cape Roca),欧亚大陆的最西端。不过,罗卡角是濒临大西洋的一处高140米的峭壁,眼前的斯必尔角,却是一大块优美地伸出陆地的海岬。

  天涯海角长得都有点像:岸边缓坡上孤零零耸立一座红白两色的灯塔,外加一个观光局的小平房。

  斯必尔角这座1836年的灯塔更古老些吧,可罗卡角无疑更出名,那里有一座刻着古代葡萄牙大诗人卡蒙斯(Camoens)著名诗句的纪念碑:

  陆止于此 海始于斯

  耳边是山崩地裂般的巨响,不知是风吼还是大西洋浪头撞击崖岸的轰鸣。“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虽然在纽芬兰的景点中排名第一,无敌景色并没多少人来欣赏。这一点它也和罗卡角一样:冷冷清清,却壮美无比。

  9月在纽芬兰已进入旅游淡季,旅行者寥寥。即使不是淡季,这里也很少专程而来的游人。来到纽芬兰的少量华人游客,多数是留学生或已定居加国的移民。

  Newfoundland一词,拆开来就是New Found Land,“新发现的土地”。如果说奔向罗卡角,是受卡蒙斯的感召,为倾听大航海时代历史回响,站在海天一色的斯必尔角,面向望不到的欧洲大陆,你会想:从五个世纪前开始,一代代怀着梦想远渡而来的人们,就是在这里登陆的吗?

  鲍勃·迪伦唱:“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重海,才能在沙滩安眠”,一个人,一个族群,要有怎样的勇气才能将自己投向茫茫大洋?

  去一个地方总有导因,何况还是如此遥远的海角,一个出了港城就还相当原始荒凉的地方。回想一下,纽芬兰对我的诱惑,其实是通过阅读一层层叠加起来的。

文学的纽芬兰①: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巴芬湾夏日漂浮的冰山 IC 资料图

  最早知道纽芬兰,是多年前在某本杂志上看到一段描写:每到夏季,总有几百座脱离了北极冰原的大大小小冰山,在格陵兰到巴芬湾的海面漂流,一座座闪烁着宝蓝色莹光的冰山顺流而下,一些冰山上还站着北极熊!为目睹奇观,有些人每年紧密关注,一旦有冰山途经纽芬兰海域的消息,立刻坐飞机追去,常常赶到时已经错过,唯有极少数幸运儿才得一见。这段描述在头脑里留下的画面,太奇异惊艳。

  气候的变暖和人类的捕杀威胁着北极熊生存,如今世上最动人的一幕自然奇景似已消失,近年再也不见此类报道。夏季漂流的冰山,仍是纽芬兰几大奇观珍景之一,每年仍有游客前往观赏,只是冰山上再也不见了站立的北极熊。

  去纽芬兰的第二个诱惑,由一本画册里的照片引发。那是一张幽暗沧桑古老市集的影像,拍摄的是如今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首府圣约翰的水街。而水街,拥有“北美洲最古老的连续存在的街道”之称。这样的字眼叫人怦然心动。如果稍作探究,就会知道,作为当年英国第一个海外殖民地,纽芬兰也被称为“大英帝国的开端”。它拥有复杂历史和独特地貌,也是最后一个加入加拿大版图、至今为止最不像加拿大的枫叶国领土。

  好的文学描写比历史还精确,这是我向往纽芬兰的第三个理由。我从文学作品中读到,纽芬兰圣约翰曾是渡海而来的穷苦欧洲移民的登陆港口,无数人希望的彼岸。

文学的纽芬兰①: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圣约翰是北美洲东端的大都会,是北美最古老的英裔城市,城中多处维多利亚时代建筑典雅矗立。余云 图

  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名著《别名格蕾丝》里,卷入谋杀案的爱尔兰裔女仆格蕾丝,就是在19世纪土豆大饥荒时随全家乘船抵达加拿大。他们从贝尔法斯特上船,路程是八个星期的海上颠簸。在地狱般拥挤和恶臭的货舱里,母亲病死了,被推入大海葬身鱼腹。经过千辛万苦和种种磨难,终于,“一阵大风把雾吹散,他们说我们已安全驶过纽芬兰。”

  阿特伍德笔下,格蕾丝在船上见到了冰山:“大风刮过之后天转冷了,我们开始遇上雾和冰山……水手说……幸好没有大风,否则我们可能会撞到其中一座,船就要撞坏了。可是,我喜欢看冰山,怎么也看不够,这些冰的高山,有顶峰也有塔楼,太阳照上去雪白晶亮,中心有蓝光,我想天堂的墙一定是这样的材料做的,只是没这么冰冷。”

  格蕾丝早就死了,悲催的难民故事仍天天在世界不同角落上演。“墙”这个词,也不时在与难民有关的新闻里出现。可有谁见过,天堂的墙,真像少女格蕾丝想的那样?

  纽芬兰曾是欧洲人沿海路到加拿大的必经之地。格蕾丝坐的那艘移民船没在纽芬兰停靠,而是继续驶向魁北克,放下部分乘客后,进入海一般的安大略湖,难民们最终到了据说可以“免费得到土地”的多伦多。

  以《英国病人》享誉国际的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杰,在他另一部作品《身着狮皮》里,描写了一个1911年偷渡到加拿大的马其顿移民尼古拉斯,尼古拉斯就是在纽芬兰的圣约翰登陆。

文学的纽芬兰①: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车子驶出城区一小时,就可看到伸向海岸的旷野,屏障一样横卧于近岸海水中的岩石群,如画中风景。余云 图

  去的时候是旅居者,回来时发了财——尼古拉斯家乡的村庄里,流传着关于去美洲的神话。“最初的旅行者是到西方去的领头羊。”有个叫作丹尼尔·斯托亚诺夫的人诱惑了所有村民:他在北美一家肉类加工厂干活时因事故失去了一条胳膊,然后揣着优厚的赔偿金返归家乡,“一只空荡荡的袖子像披巾一样飘动着,身上带着购买土地的现金。他娶了一位有两只胳膊的妻子,安顿了下来。”

  巴尔干半岛爆发战争,村子被烧毁,25岁的尼古拉斯和三个朋友骑马到了特里喀拉,然后沿着希腊雅典—意大利的里雅斯特—瑞士—法国勒阿弗尔的路线水陆兼程,发高烧躺在地下室时,他们就说那个“一条胳膊换一座农场”的故事来提神。

  在一艘运载动物去加拿大新不伦瑞克的法国旧船上,他们向意大利人学习如何在牲畜栏里喝血,以保持体力强壮。但还是有两个朋友死在旅途。船在圣约翰靠岸时,“他们从死去的两名同伴的袋子里拿走了所有自己需要的东西,朝加拿大走去。”

  船太脏了,尼古拉斯和同伴身上长满了虱子。那是11月底,他们脱光衣服,在室外水龙头下洗净全身,穿上衣服走进海关小屋。“尼古拉斯没有护照,一个英语单词都不会说。他有十个拿破仑,他把这些钱拿给他们看,向他们解释他不会依赖别人。他们让他通过了……”

  真想知道:如今的纽芬兰居民里,还有多少格蕾丝同乡的后代,尼古拉斯们的子孙?

  飞向纽芬兰的最后动力,来自阅读英国作家简-莫里斯的《世界——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书中,有一篇专门写圣约翰,劈头就说:“纽芬兰的圣约翰是我在加拿大最喜欢的地方——也是我在整个世界上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对我的口味而言,它也许是北美洲最令人愉快的城市。”

  糅合记者的敏锐直觉和作家个性,又带着音乐般抒情感,莫里斯文字鲜活,将圣约翰这个族裔混杂的渔港之城写得让人眼花缭乱、心向往之。

文学的纽芬兰①:夏季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圣约翰 IC 资料图

  莫里斯当然也到了斯必尔角。她说,她享受地游荡于圣约翰这座城市,却始终意识到,这里的生命和历史从来没有轻松过。魅力之下藏着苦涩。圣约翰在不止一种意义上,是一个无遮无蔽、孤立隔绝的地方。

  “一天下午,我驱车出城几英里去到斯必尔角,让自己短暂地成为北美大陆最东端的人,我站在冷风中思考,背后除了大洋别无他物,面前展开的是加拿大那极度广阔的岩石、森林、大草原和山岭,几乎伸展到想象所能达到的尽头。圣约翰是一切事物的边缘,一切事物的尽头和开始。一出市政厅,就能看到横穿加拿大的公路的零英里标志牌。”

  “加拿大从这里开始,或者在这里结束,取决于你往哪里走。”强风不止的海岬上,立着一块幽默又哲理的牌子。

  斯必尔角,圣约翰,纽芬兰……尽头或开始,就是它们永不消退的魅惑?

  你见过这样的景象吗?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上,来自各地的移民后代——可能是繁衍了好几代的家庭了,各自在房顶上、家门前,插着自己“祖国”的国旗。

  一幢幢小房子顶上,加拿大枫叶旗常伴随另一国的国旗在大西洋劲风里翻飞:英国、法国或是德国、意大利、美国,或许还有葡萄牙、荷兰……似在昭告,屋顶下的家庭成员在“加拿大人”这个共同身份之外,还拥有不同来历。他们不仅不避讳血液里的原乡故土,还张扬地高高举起。

  啪!“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简·莫里斯写:“如同它的市民热情地抓起一条干鳕鱼抽打在你的脸上。”

  一边是碧蓝海水上浮着各式轮船,一边是陡峭街道,神秘高耸的200多年大教堂旁,维多利亚时代建筑典雅矗立。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的首府圣约翰号称北美洲东端最大都会,也是北美最古老英裔城市,“被安置在戏剧般的峡湾一样港口周围”的城区,仍像莫里斯当年所写,让你想到挪威和旧金山。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圣约翰的繁华商业区就两条街道,人口仅几万,却是北美最密集的酒吧街。余云 图

  我们住在明信片上的一栋房子里,小楼内外皆漆成海蓝。民宿主人是个时髦金发少妇,额前一绺短发染得翠绿。蜿蜒几条街的七彩小屋,是圣约翰的“一道特殊风景线”,唤作Jellybean Row。

  有个说法,Jellybean Row原是破旧危房,因一个建筑师1990年代初提出的改造计划而靓丽变身。但我更愿相信这样的传说:经常出海的船长们,用各种糖果色来粉刷住宅,回航时就能轻易找到自己的家。

  纽芬兰是鳕鱼故乡,“踏着鳕鱼脊背就能上岸的地方”。但过度捕捞导致生态退化,上世纪末,政府下了禁捕令,实行科学调配。

  在市区边缘的渔村小饭馆,我们意外首遇一道炸成金黄魚饼状的鳕鱼舌头!餐馆很有年头了,原木梁柱和餐桌被岁月磨出暗哑的光,半明半暗间都是彼此熟识的附近村民,可能有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这是一个堂兄弟姐妹组成的团体”,莫里斯说过,这地方有着深厚的家族性,用餐时就像坐在一幅油画里,氛围比分量豪放的食物更迷人。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市区边缘的渔村小饭馆,炸成金黄魚饼状的鳕鱼舌头让人惊喜。

  在当地,不要说“大比目鱼锁骨”这样的好料,连普通炸鱼薯条都很美味,原因简单,鱼和土豆都极新鲜。

  价钱?一个生蚝螃蟹龙虾青口拼成的大海鲜盘二十几加币(折合人民币一百来块)。在古老鱼市场改建的港景餐馆和几家渔村小馆享用的餐食,让舌尖至今飘荡鲜活之味。

  有个晴朗午后,车子驶出城区一小时,我惊觉自己正与加拿大“七人画派”作品中的某些风景相遇:伸向海岸的旷野,屏障一样横卧于近岸海水中的岩石群……干脆停车步行。

  后来,我在省立博物馆的纪念品商店买了一只绘有A.Y.杰克森画作的瓷杯:斧削般的嶙峋石坡环抱一湖温柔蓝水。杰克森是唯一到过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的七人画派成员。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世界》书封

  詹宏志说,旅行文学可以帮我们认识和印证。我带着简·莫里斯的《世界》去纽芬兰,发现有些奥妙并非常人得以窥视,只能依凭文字去想象。

  比如简·莫里斯说,到圣约翰的第二天,她就听闻种种政治流言、财经内幕、名人轶事,这教人联想那本曾在纽约时报畅销榜盘踞5年之久的《午夜善恶花园》主角——美国南部一个靠流言秘闻滋养,平静底下暗流汹涌的鬼魅之城萨凡纳。

  据说,在闷热潮湿的南方,人们比较八卦多话,寒冷地带居民则多沉默寡言惜字如金,那么,多雾时而强风凌厉的圣约翰是个意外?

  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冲撞的。就像天气阴晴难料,气温起落不定,繁华商业区就两条街道,人口仅几万的市内却有北美最密集的酒吧街,店招上写着布鲁斯吧、爵士吧、朋克吧……百米之外酒精味已散逸,浅绿色咖啡馆飘来轻柔的舒伯特莫扎特。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圣约翰 IC 资料图

  莫里斯以“泼辣尖刻”形容它,“这座城市天性如此:多风、多鱼腥味、多轶事趣闻、骄傲、饱经风霜、乖癖、乐于助人、坏脾气、愉快。”

  在我看来,它古老又现代,神秘又浅薄,直接又暧昧,刚烈又温和,狂欢又沉默,务实又浪漫,狡黠又木讷,朴实无华又光怪陆离……它性格里吸收了太多东西。

  安妮·普鲁,爱的奇绝之美

  50岁才开始写小说的安妮普鲁是《断背山》的原著作者,很多人却因为李安导演的同名电影才去读她的小说。

  有一种看法是这样的,真正将她作为小说家的灵气和创造天才发挥到极致的,是《断背山》之前以纽芬兰为背景的长篇小说《船讯》(The Shipping News) 。该书曾摘下美国国家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桂冠。

  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读起来这么过瘾了。也从没想到,住在美国西部怀俄明州的安妮·普鲁,会对加拿大最东部的纽芬兰岛拥有如此深刻的激情。

  有时对一个地方的真正了解是在离去之后才开始的。我就是在离开纽芬兰后不久,才发现普鲁的这本书,才知道它曾在2001年被搬上银幕。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船讯》书封

  肥胖笨拙的纽约三流小报记者奎尔,生活遭遇突变:放荡妻子与情夫出走车祸惨死,年迈双亲自杀弃世,自己又被报社解雇。急速往深渊坠落之际,性格刚毅的老姑妈阿格妮丝出现了,她带领奎尔和他两个幼女离开伤心地返回故乡——“一切开始的地方”纽芬兰岛。

  奎尔在陌生环境里跌跌撞撞,学习驾船,对付暴雪飓风、恶劣道路和颓败老屋,尝试与周围人交往,融入当地生活。在从局外人成为报纸总编的过程中,爱情也悄然走近。

  然而普鲁所写,并非只是失败者重生,主人公的经历串起一组鲜活的纽芬兰人物,大容量的奇异生态、家族黑暗历史和现实冲突,被普鲁糅进人物中。凭直觉感知大自然,被古老质朴之地衬托得非凡的一个个岛民,让人眷恋。

  去过纽芬兰海岸你才会明白,一个女人的内心要多强大,才会对刮着极地风暴弥漫着咸腥味,如此粗糙荒凉的寒冷之地一见钟情。普鲁首次登陆是在7月的劲风和雨夹雪中,她曾描述几分钟内感受到的内心撞击,那是真正的力量,她立刻喜欢上那种严苛、赤裸、残酷的美丽。

  纽芬兰岛对普通游客并不“友善”。渡过灰色大西洋,迎面而来的是划过雪与冰的黑色岩石。天空湛蓝的日子强风挟来暴雪,风平波静的海面转瞬惊涛恶浪。悬崖上风吹得无止无息,没法长得高过人胸部的树木仿佛蜷缩在天然盆景。岛上十几万头驼鹿,每年有几百头与车相撞。

文学的纽芬兰②:圣约翰的个性击中你,如同被一条干鳕鱼抽脸

  纽芬兰每年因为驼鹿造成的车祸损失约100万加币

  如同书中所述,几乎每个家族都被恶劣气候造成的车祸、船难和各种灾害夺走生命。有些岛屿更成了幽灵之岛。

  但纽芬兰的美也是奇绝的。从格陵兰冰川断裂南漂的冰山,“白色宝石内含着蓝色宝石”,融化的冰山诡异地在夜间裂开,轰鸣声横跨海湾。 不同海湾不同季节的每个晨昏,在普鲁笔下变幻无穷。大海与人共存的关系,暴烈又沉默,阴郁又瑰丽。

  有报道说,电影《船讯》原定的男主角约翰·特拉沃尔塔,希望在自己舒适大宅附近的美国缅因州拍摄这部片子,但普鲁说,地球上没有任何地方能取代纽芬兰,不在那里拍,她就不签版权合约。她的坚持让摄制组最终踏上了三一湾。

  电影最后换上了凯文·史派西饰演奎尔,朱丽安·摩尔是后来与奎尔相爱的高个子红发女人韦苇,朱迪·丹奇成了姑妈。凯特·布兰琪扮演奎尔之妻,把一个“打酱油”角色演得格外扎眼。拍这部片子并非易事,史派西首次登岛就在令人眩晕的大雪里驾车三个半小时,与奎尔的经历如出一辙。

  影片拍得好看。但相比小说,两小时的电影必然简化也遗落许多。小说的细节更丰富也更多毛边,留给读者更大想象余地。

  电影难以表现的还有普鲁风格强烈的文字。用小说译者马爱农的话说,《船讯》的语言“惊人的粗犷、简洁、充满力度。那些破碎的、断裂的、零散的和不完整的句子,体现了一种表面看似漫不经心的风格……许多灵与肉的深刻经历、心与心的相互交流,作者并没浓墨重彩地去涂抹、渲染,而是用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几句话一带而过,却在读者心中划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普鲁与加拿大有天然之缘,她的祖先来自加拿大一个法裔家族,后来迁至美国,她本人在蒙特利尔念过书。为写这本书,她多次前往纽芬兰,观察各种人的言谈举止,感受独特氛围气息,直到能栩栩如生勾画一切。

  “纽芬兰是世上最伟大地方之一”,看完《船讯》,对普鲁的激情不会奇怪。得知她在岛上有个房子,每年去住上一段日子,仍稍感意外。那是一栋像奎尔家祖屋一样孤独矗立的尖顶绿房子吗?想象中,它也兀立一处海岬之上。詹宏志还说,每一本书,就意味着一位“前行者”的存在。旅途上有普鲁这样的先行者,真是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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