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国际视野与中国机遇 Wilderness—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and the China Opportunity (美)万斯•马丁 撰文 / (USA) Vance G. Martin 张 倩 译 / TranslaTED by ZHANG Qian 摘要:长久以来,荒野的概念通常是指遥远的、野性的、自然的、具有高度生态完整性的区域,但是不同的国家或文化中所使用的荒野概念有所不同。然而将荒野作为一种正式的自然保护地类型是相对近期的事情,其应用机制包括国家或省级的法律以及行政命令。荒野保护地也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正式规定的自然保护地类型,荒野保护地与其他类型的保护地明显不同,因为它意指人类和野性自然之间直接而重要的关系。将荒野作为一种特定自然保护地类型的趋势,正在向世界各地许多不同的地区和文化扩展。中国已将生态文明作为国家政策并给予优先考虑,在此背景下,是时候了解其他国家和文化中是如何使用荒野概念的,这将极大帮助在中国开展荒野相关的研究和讨论,最终也将为在中国适用荒野保护概念提供参考。主要聚焦于陆地荒野,对于海洋环境中的荒野概念仅做简短介绍。 关键词:风景园林;荒野;自然保护地;野性自然;自然保护;野地 文章编号:1000-6664(2017)06-0005-05 中图分类号:TU 986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7-04-24;修回日期:2017-05-05 Abstract: The concept of wilderness has long been commonly used to refer to remote, wild, natural areas of high ecological integrity, but it is often defined differently depending on the country or culture in which the concept is used. Its utilization as a formal protected area category, however, is relatively recent and is applied through various mechanisms from national or provincial legislation to administrative decree. Wilderness is also a formal protected area category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 It is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than other types of protected areas because it implies a direct, important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s and wild nature. The trend towards using wilderness as a specific type of protected area is expanding around the world in many and differing jurisdictions and cultures. With the priority now given in China to the national policy of ecocivilization, it is timely to understand how other countries and cultures use the wilderness concept. This would greatly assist activities within China to expand the research and discussion about wilderness. Ultimately this will also inform and provide guidelines to adopt and adapt the concept of wilderness protection within China. This discussion focuses almost entirely on terrestrial wilderness, with a very brief introduction to use of the concept in marine environments.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wilderness; protected areas; wild nature; nature conservation; wildlands 1 一般意义上的荒野概念 对于不同的文化和人群,“ 荒野”(wilderness)有着不同的意义。在如今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项基本国策,这使中国有机会成为全球典范。因此,对于中国的专家和公众,考察目前在其他国家和文化中如何使用“荒野”这个术语是非常适宜的,这将极大帮助荒野概念在中国得到接受、适应以及进行有效应用。 在考虑世界范围内一些具体案例和问题时,本文所讨论的“荒野”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荒野基金会(WILD Foundation)[1]的相关工作。WILD是成立于1974年的全球性非营利组织,是第一个聚焦国际性荒野概念的组织。这项开拓性的工作促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世界自然保护地委员会(WCPA)[2]创立了荒野特别工作组,该工作组于2009年被升级为荒野专家组(Wilderness Specialist Group,WSG),成为唯一一个在正式多边组织中致力于荒野概念全球化的组织。 “荒野”术语的使用可分为3种类型。1)一种基于个人的和文化的,被广泛应用的术语(由个人经验得出而非实证数据产生)。例如,一个生活在城市的人也许会将一个自然公园视为“荒野”。这个自然公园中有自由漫步的野生动物,如猴子和鹿等,同时也有商业租地,硬质的游径、道路、停车场和其他基础设施。2)一种生物学意义的描述,主要描述一种区域(an area)。这些区域通常是遥远的、具有完整的生态过程和生态系统服务,并且其功能没有受到人类损害。3)一种正式而独立的自然保护地类型。本文的讨论主要聚焦于第三种类型。另外,在本文中“野性自然”(wild nature)和“野地”(wildlands)指一些地景或海景(land/seascape)的区域、特性或状态,这些区域虽然未被正式认定为荒野保护地,但具有与荒野地相同的特征。 图1 美国大特顿国家公园中的荒野(Jayme Dittmar摄) 通常意义上,荒野(图1)主要是指生态意义上的完整性——在那些未受侵扰的陆地或海洋地区,人类的影响微不足道,人类的控制达到最低限度或者不存在。荒野中健康而充满生机的自然系统为自然生态提供“支持与服务”,这对于人类的健康和福祉以及地球上的其他生命都至关重要。这种生态系统主要提供以下4类服务:供给服务(如提供食物和水);支持服务(如养分循环和授粉播种);调节服务(如气候调节和疾病控制)以及文化服务(如提供归隐体验、休闲娱乐和精神活动)[3]。 2 为什么需要以“荒野”为名的自然保护地? 荒野保护的实质是确保地球生态系统健康、完整并运行正常,这是自然保护至关重要的目标。 可以通过以下2个方面来理解荒野的重要性。第一,荒野这个术语本身就承认了人与荒野之间的关系。荒野包围着并慷慨地直接支持了人类社区的发展,人类的DNA在荒野之中孕育而来。因此,呼吁并保护荒野地可以被视为一种伦理道德,同时这也是人类对野性自然的一种互惠行为,这对于中国认知荒野是非常重要的。第二,正如上文所述,荒野以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支持人类生存。因此,呼吁并保护荒野地对人类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荒野在一个健康、繁荣并且真正可持续的人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同样非常重要。 荒野保护地也包含对大面积且有潜力被连接起来的土地进行管理设计等一系列工作。大面积的、完整的、野性的区域面临着管理方面的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机遇与助益。例如,由于许多荒野区拥有非常有限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来到这些地方的访客必须高度自力更生,这一现状降低了对生态过程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为访客提供了其他类型保护地不能提供的归隐和原始体验。为适应和保护荒野的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一套单独的保护地类别并进行管理显得尤为必要。 3 作为正式自然保护地类型的荒野 自古以来就有在特定的自然区域开展最少的人类活动的传统。早期,一些部落将特定区域用于精神实践和祖先崇拜,之后又有划定皇家狩猎保护区的做法。然而,在自然保护地体系范畴内开始使用荒野这个词汇是比较新近的事情。1924年,“荒野”一词首次出现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吉拉荒野,由美国林业局的行政指令认定(部门规章,而非法律文件)。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荒野法》,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承认并保护荒野。美国国会用诗意的语言对“荒野”这一伴随着历史和文化争议的词汇进行了定义——“荒野,是土地及其生物群落不受人类支配的区域,在那里人类是不做停留的访客”[4],与之相反的概念则是“人类以及人造物占据主导地位”。 199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自然保护地管理分类指南”[5]中正式采用荒野这一概念。这些指南是相关专家的指导建议,而非立法或规章制度。在这些指南中,荒野属于“1b类”(当前6个自然保护地类别之一),定义为:“通常指大面积的、保留原貌或被轻微改变的区域,保存着自然特征和感化力,没有永久的或明显的人类聚居点。该类区域被保护和管理起来以保存其自然状态”[6](图2)。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划定的1b保护地管理类别具有一套核心的荒野属性和价值,如生态上的完整性、圣境(sacred areas)、传统利用、摒弃显著的永久性基础设施或商业性资源开采、提供归隐体验、不确定性及挑战等[7]。为尊重并坚守这些价值,对这些区域的使用仅限人以非机动的旅行方式来进行,如徒步、划独木舟和骑马(图3)。 虽然进入荒野的非机动化模式是一个基本的管理特征,但也需强调,在许多荒野地存在着“不合规用途”或“特殊规定”的情形,这是为了适应一些历史形成的利用方式并支持当地文化。一个例子就是在阿拉斯加的一些荒野地区,允许当地人使用全地形车(ATV)和雪地摩托作为交通工具。这个“特殊规定”接受了阿拉斯加原住民在极具挑战性的环境中,对生存资源和捕捞、采摘野生动植物行为的严重依赖(图4)。 与更为普遍存在且被使用时间更长的其他保护地类别(如国家公园和国家森林)相比,荒野保护地只在11个国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8]。 除了以国家立法形式进行规定外,荒野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正式的保护地类别在省和州的层面进行立法,更为常见的是由管理者和行政机构在其他类别的保护地内设立分区。因此,荒野的具体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因地理规模、生物-地理环境、社会-文化历史及与荒野概念相关的国别关系而存在差别。 “荒野”这一术语作为一种特殊的保护地类别,在不同国家和文化中的使用正在不断增强。目前,共有48个国家通过不同层面的立法(国家级、省级、市级等)设立了荒野保护地,并被认定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b类保护地。至2016年底,在这48个国家中,共有2992个海洋和陆地区域被单独列入IUCN的1b保护地类别[9]。另有22个国家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建立了荒野保护地。此外,有更多国家将其他保护地类别中的部分区域认定为1b类区域,例如出现了“一地多名”(multiple listings)的区域。全球在荒野保护工作中付出的努力以及将其作为正式保护地类别的运用效果均显著提升。 无论是以立法形式还是以行政规范确立的荒野保护地,均要考虑它们是被如何管理的。“无干涉式”管理(“non-intervention”management)是荒野管理实践的一个通用法则,即允许自然系统及其过程进行自我调节。 4 荒野与原住民 从生态完整性方面来看,来自发达国家、持有开放理念的人们通常较容易理解荒野所具有的重要功能。而基于野性自然与人类的关系,需要人类采取相适应的必要行动这一点,则通常较难被理解。在这一层面上,我们需要向一些原住民学习。 例如,许多荒野地有原住民居住于其中或周边。这些荒野地通常是他们传统家园的一部分。在这些文化中,鲜有一个相当于“荒野”的词汇,那是因为他们的文化是自我认同式的且依赖于荒野。 融入当地社区,承认其自然价值观、精神传统,以及知识与习俗,是荒野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在所有的自然保护中也是如此。 一些原住民拒绝“荒野”这个词汇是由于一些诋毁荒野者的错误论断,例如认为荒野是排斥人类的,或者是属于精英们企图控制原住民土地和资源的后殖民式阴谋。正如本文所探讨的,荒野概念并不排斥人类,而是希望避免人们的一些使用和影响(图5)。 图2 南非印姆弗鲁兹公园是非洲第一个被认定的荒野 图3 纳米比亚荒野中的徒步者 图4 阿拉斯加原住民严重依赖荒野地的野生食物 图5 非法黄金开采对荒野地造成严重威胁(Claus García摄) 对于荒野保护地的治理,可以并且应当通过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共同管理来执行,这包括当地社区,甚至也可以由当地社区在政府和其他相关专家的支持下进行自主管理。 5 还有多少荒野地存在? 1987年以来,共有5个主要针对全球陆地荒野的评估或调查成果,前4个分别是:作为第四届世界荒野大会成果文件的《世界荒野地勘测》[10];Hannah等发表于《人类环境杂志》上的相关论文[11];野生生物保护协会(WildlifeConservation Society)发表的《人类足迹和最后的荒野》[12]以及保护国际(ConservationInternational)发表的《荒野:地球最后的野性区域》[13]。 图6 2017年生态区地图(Dinersterin等绘) 以上4个研究分别运用了不同标准,从而导致了某些不同的结论。然而,这4个早期研究均在当时就指出还存在着大量荒野地。Mittermeier等总结道:地球44%的陆地面积具备荒野条件。同时,这些研究也均承认,留存的荒野地受到人类的影响越来越大。 沃森等在2016年的评估[14]中强调,显著增加的人类活动对荒野地存在着威胁及负面影响。这项研究警告性地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全球丧失了1/10的荒野区域(330万km2),尤其在亚马孙(30%)和中非(14%)地区最为严重。与此类似,一项基于生物多样性的最新研究——《人类足迹及荒野程度》[15]也证实了生物多样性的加 速丧失和野性自然的萎缩。 6 多少荒野是足够的? 很明确,这个地球上仍然保留着荒野和野性自然,但面临着人类发展所带来的日渐增长的压力。 扭转这种趋势的一个基本要素是要量化地球上的生命究竟需要多少完整的野性自然才能得以维持。科学家们几十年来已经意识到“面积的重要性”(size matters),大片的自然区域对于维系地球上的所有生命至关重要。他们明确表示,在一定的生态区域内需要保证50%的自然面积,并且保护地之间需要相互连接。一些生态系统甚至需要拥有超过一半的自然面积[16-22],这将确保:1)生活在那里的物种的长期存续;2)生态系统面对环境变化的韧性。 为了提升公众意识并激励公众及专业领域的相应行动,第九届世界荒野大会[23]发起了名为“自然需要一半”(Nature Needs Half,NNH)[24]的倡导与实践。NNH持续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全球网络,是来自各个领域的民众及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一项开放性运动(nonproprietarymovement)。近期,哈佛大学生物学家艾维·威尔逊里程碑式的著作《半球方案:为地球生命而战》讨论了失去过多野性自然的后果。在该书中,威尔逊警告到:人类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已经将物种灭绝的速度提高了1 000倍,一旦达到80%~90%的破坏率,任何生态系统均无法继续运转;一旦地球丧失50%的生物多样性,生命将被真正瓦解[21]。 一项最新研究给出了实施“保护地球一半面积”倡议的具体路径:Dinerstein等[22]通过使用地球846个陆地生态区地图(图6),发现了其中有98个生态区(占12%)的保护率已经超过50%,同时有313个生态区(占37%)的保护范围不足50%,它们具备充足的完整野性自然区域但尚待保护。另有207个生态区(占24%)处于危险之中,平均仅有4%的自然栖息地留存,需要进行大规模修复。此外,该研究针对《巴黎气候协议》提出了一项全球性协定。该协定将促进更多关于野性自然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促使出台更多国家尺度和生态区尺度的保护战略,并为原住民提供更多保护领地的途径与方法。此协定的目标是于2050年之前将陆地面积一半的土地保护起来,在维持人类生计的同时遏制灭绝危机。 为了维护所有生命的共同利益,在科学的基础上保护野性自然和荒野,将有助于实现“保护地球一半面积”的目标。 7 海洋荒野简述 地球上70%的面积是海洋。尽管围绕着海洋以及沿海水域的荒野质量和价值的讨论已经持续了50年[25],但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很少,更没有相关立法。相关研究的一个最新成果是由“保护北美荒野及其他保护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NAWPA)所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件[26]。其中,“保护海洋荒野”的提出为“海洋荒野”及其在工作层面上的定义,以及若干北美国家案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考量“海洋荒野”时,认为“禁捕”区域(不包括海洋资源的工业规模开采)与荒野区域的界定相类似的观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其数量和规模正在迅速增长。在南太平洋[27]、罗斯海以及其他地区均出现了一些很好的保护案例。 8 在中国提升荒野认知与保护的机遇 中国在文化上与野性自然之间的联系,以及对其重要性的认知与其他国家类似[28],在历史上,“荒野”通常被认为是危险的、需要被征服的,或者需要躲避的地方。中国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大量的人口在使用景观,自20世纪晚期开始,更是经历了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并受到了唯物主义浪潮的影响,这些都是中国所面对的独特挑战。 面对这些挑战,中国正在积极应对。中国对于野性自然保护的理解和认知在不断提升,在中国,儒、释、道有着重要且悠久的根基,这些思想认为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29];人类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则是融入人类文化的重要因素[30]。这与荒野概念中所强调的“关系”是一致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相互分离的。 当然,城市化浪潮中也存在着有利于荒野的方面。最好和最现实的例子发生在欧洲大陆。在那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导致了约30万km2(仍在不断增长中)的土地恢复到更加自然甚至野性的状态[31]。另外一个很有意义的案例是,在比利时和德国,一些非常依赖于荒野的物种,如狼群(以繁殖种群的形式,in breeding packs)开始在此定居。DNA证据显示,这些狼源于意大利,通过生态走廊穿越了广阔的欧洲大陆。 中国的例子有:大熊猫、藏羚羊、滇金丝猴等珍稀物种通过相关人员几十年的努力得到了保护。这些工作也证明,需要在科学的管理下保证尽可能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当前,这种认知已经发展成为建立新的、全国统一的国家公园体系中的重要举措。 “生态文明”是当前中国自然保护活动所依托的重要政策 。其核心之一就是提倡“生态红线”的概念,用以限制人类对特定的、重要的自然区域的利用,可以被视为是对类似荒野概念的呼应。实践中需要倡导生态文明,但同时也需要耐心,以及面对强大的、非政治性的批评与监督。 中国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在明显提高,并对探访自然地区越来越有兴趣,然而,对于自然保护区探访的相关研究仍然十分匮乏[32]。 由全球荒野基金会、保尔森基金会和贵阳生态文明论坛联合发起的第十一届世界荒野大会(WILD11)拟于2018年在中国召开。随着该会议进程的推进,关于野性自然以及“荒野”的科学与文化项目也在不断增加。例如作为WILD11核心合作伙伴之一的“奇野中国”[33]就致力于中国神奇、野性自然的影像表达和公共传播等工作。WILD11筹备团队也在陆续确认在中国开展的关于加强荒野认知、知识和保护实践的具体成果。近期已取得的成果包括西南林业大学在杨宇明教授的领导下成立了荒野学院(亚洲首个类似学院);同时清华大学的杨锐教授和他的学生正致力于荒野概念的研究,并开展了中国荒野地识别与调查统计等工作。 随着荒野理念不断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接受和应用,我们有理由相信,荒野在中国的发展也将如此,并且富有“中国特色”。 注:文中图片除注明外,均由作者拍摄。 致谢:真诚感谢 JaymeDittmar、SarahCasson、Alan Watson、Cyril Kormos、HarveyLocke等在文章写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此外,在本文中(尤其在早期版本中),作者经过授权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Casson、Martin等2016年的研究成果,在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 [1] [EB/OL]. http://www.wil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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